7月19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行两人专程赶往都昌太阳村县城联络办,把六岁女孩小轩(化名)送到太阳村,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小轩正式成为都昌太阳村的一员,上海一中院的法官曲宏还委托工作人员以她个人的名义为太阳村捐赠爱心善款两千元。太阳村的大姐姐们还提前为她安排好了食宿,为了让她能更快的融入太阳村这个环境中来,太阳村还特意让她暑假的时候和其他的小朋友一起学才艺,增加彼此之间的认识和了解。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范某、薛某诈骗一案时,因薛某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期间逃匿,上海一中院于2012年7月对范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年12月将薛某抓获,对她判处无期徒刑,现两名罪犯均在服刑。
判决后,罪犯范某、薛某同居期间所生育的两名未成年女儿一直在爱心人士的助养下生活,其中小女儿小轩今年六岁,在法院的协调之下,小轩的户口落于母亲薛某户籍所在地南昌市。薛某的父母都有七十多岁,两人以年迈多病为由拒绝抚养小轩,上海一中院也曾协调南昌市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收养事宜,但因小轩不符合孤儿条件,未能落实。
鉴于小轩目前助养的家庭向上海一中院提出无法继续助养,经与小轩的父亲范某协商,范某同意将小轩委托给都昌太阳村监护。在取得范某的同意之后,上海一中院的工作人员立马和都昌太阳村的工作人员联系,提前把各种手续办理好,并专程赶往都昌太阳村考察,了解完详细情况之后,才同意把小轩放在都昌太阳村生活。
据悉,都昌太阳村是一家民间儿童救助慈善机构,旨在帮助父母在服刑,不能正常生活或受到教育的未成年人及一些孤儿,特困儿童,残疾儿童和留守儿童等。自创办以来,先后收养来自江西、广东、内蒙古、贵州、陕西等地各类特殊儿童400余名。目前,该太阳村有各类儿童256名,其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74名。(袁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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