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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两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lina刘    时间: 2017-8-4 14:27
标题: 关于开展“两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以及有效防范盗窃摩托车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都昌县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联网摩托车电动车防盗追踪系统”建设的便民安全防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摩托车、电动车防盗集中登记备案时间自2017年8月1日开始,工作期间在都昌县交管大队县城中队、都昌县城镇派出所东湖、长岭、工业园区警务室及各乡镇派出所设立登记点。
二、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1、备案登记时,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车辆所有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电动车的车辆所有人需提供本人的购买票据(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经公安机关查验核实之后,再予以安装防盗装置,并发放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牌。
2、对在2017年8月1日之前购买,但无法提供票据的电动车、摩托车,经公安机关查验核实之后,由车主本人当场签署《车辆来历承诺书》。公安机关再予以安装防盗装置,并发放电动车、摩托车防盗登记备案牌,每人限登记1辆。
3、集中登记备案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三无”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及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来历不明的电动车,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4、此次登记按照“无偿登记、有偿安装防盗装置和自愿办理商业保险”的原则进行,不涉及电动车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性质认定。
咨询电话:18479255233


作者: 小农瓜    时间: 2017-8-4 14:28
你这个灌水厉害的
作者: 亮瞎你的小眼    时间: 2017-8-7 09:26
喜欢的摇,不喜欢的滚。
作者: Nance    时间: 2017-8-7 10:06
楼主,你说,你几个意思?
作者: 若初见    时间: 2017-8-7 13:58
打酱油,看新闻,交朋友
作者: 专业墙漆工    时间: 2017-8-8 08:28
有钱,就是任性,没钱,认命!
作者: 一杆长枪    时间: 2017-8-8 10:56
又一个钻牛角尖的咯
作者: 最佳损友    时间: 2017-8-8 17:33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作者: lancy_home    时间: 2017-8-9 10:19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作者: 简单小云    时间: 2017-8-10 10:43
楼主,么么哒!
作者: 小烟1983    时间: 2017-8-10 21:01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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