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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都昌县公安局蔡岭派出所接县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有一年轻男子在蔡岭镇北炎村池塘跳水轻生。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火速到达现场,只见一男子双腿已经没入水中,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轻生。
民警见情况紧急,该男子情绪十分不稳定,如下水强行营救,可能会刺激其做出过激举动。民警随即决定对其进行劝解和思想疏导。在劝解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名叫张某,27岁,安徽省人。经人介绍来到蔡岭镇北炎村村民曹某经营的南货店打工,并与曹某女儿确定恋爱关系。昨晚曹云因生活琐事与张金龙发生争执并提出分手。1月19日晚,张某担心与曹某女儿分手后会被解雇。面临工作和感情上的双重压力,一时想不开,就想到跳水轻生。
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对张某进行耐心的劝解和思想疏导,张某情绪逐渐稳定,并认识到其在处理感情问题上太过冲动。
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民警成功将轻生男子张某营救上岸,在确定身体无大碍后将其送回家中。回到家后,民警进一步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对其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而轻生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张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表示今后不会再做傻事。张某及曹某家人对公安民警救人的行为,再三表示了感谢。
作者:袁财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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