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2-31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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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 | | | | | | | | | 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6元/㎡;未成林造林地4元/㎡;防护林、特用林8元/㎡;重点防护林和特用林1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3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2元/㎡。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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