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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微信转账借钱给别人,就因为多打两个字,对方理直气壮赖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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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08:57: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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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互联网已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所熟悉的借钱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只要一个语音或一个电话,别人就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立马把借款转到你的账上,而且大多数都不会开具借款证明了。


据北京晨报报道,庚女士通过微信借给朋友杨某1500元,但在备注上写了“爱你”二字。日后,当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时,被告却称这笔款是赠与。


近日,该案正在通州法院审理中。




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庚女士说,今年6月,杨某因急用钱,口头向她借款1500元。她出于好心,通过微信向杨某转账1500元。事后,她要求杨某还款,但对方百般推脱,不予理睬。无奈,庚女士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借款1500元。



庭审中,杨某辩称,他与庚女士系朋友关系,双方感情深厚。庚女士发微信红包和转账时并没注明借款,并且每个微信红包和转账后面都备注文字“爱你”,所以双方微信资金往来并不是借贷,而是赠予。


杨某认为,庚女士主张双方系借贷关系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常识


哪些情况下,“微信”能作证?


微信记录,能不能当证据?对此,法官分析,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但是,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这些条件:


一是要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如何确认微信使用人的身份,对此,法官说,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本案中,应有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


三是能达到证明目的。例如本案中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jsjs1011)


感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投稿~

投稿邮箱:dcxwxc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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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7-12-5 09:00:08 | 只看该作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7-12-6 08:43: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7-12-7 08:48:04 | 只看该作者
鼎力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7-12-8 08:47: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鼎力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7-12-8 08:5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7-12-8 09:56:04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7-12-8 14:21:59 | 只看该作者
介是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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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12-8 17:26: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啥玩应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7-12-11 11:16:13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帮顶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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