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与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聘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开政务服务辅助工作岗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职业服装等福利待遇。
4.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分别给予5000元/年和3000元/年的绩效奖励。
5.聘用人员开展工作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工作经费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职责的;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