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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了12年的高校自主招生须有“三月共识”
第一共识,如果人们都认为2015年刚开始试点的高校自主招生是所谓“新一轮改革试点”,那么就必须先有人对“2014年以前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下一个正式的结论,或至少有一份有几十页纸的“总结报告”!如教育部已经有了这份“总结报告”,请立即公示吧;如至今还没有,就是程序不正义啦!还应该找出原因,如“到底谁有责任总结,或组织专家们研究?”,“谁应该负责?”……
第二共识,几乎是90所中国最好的大学试点了12年的高校自主招生至今却依然“不知所谓”,“一地鸡毛”,是否已经证明他们“不具备改革试点的能力”,即是“败军之将”了?为什么不可以换几个大学试点?
第三共识,如换几个大学试点且以“人人有机会”为公平原则,难道有意的大学不应该先有勇气“毛遂自荐”吗?然后,再要求他们提前几个月写出各自的《自主招生简章》且公开接受全社会质疑,即人们对其“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不可行性论证!
第四共识,如果人们还想一如自主招生的初衷,在中国当下的高中找到“偏才怪才”,难道不应该在“失败试点12年了”的今天,先给“偏才怪才”下定义吗?
第五共识,最简单一句话:我们是否承认“改革试点是可能失败的”,或者说“‘叫停一年’也是一种试点方案”!且“90所高校自主招生已经试点了12年”还有一点点正义性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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