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2-31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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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之滨的都昌,自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设县,至今已有近1400年的历史。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孕育了余应桂等许多家喻户晓的历史名人。
余应桂,字孟玉,号二矶,生于万历十三年(1585年),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历官武康(今浙江德清)知县、龙岩(今福建龙岩)知县和海澄(今福建龙海)知县,后官监察御史、湖广巡按、湖广巡抚、兵部左侍郎、三边总督等职。一生为官清正廉明,深受百姓拥戴。《明史》有传。
一心为民 百姓为其立生祠
明朝末年,各种苛捐杂税和官吏劣绅的暴敛盘剥,让百姓苦不堪言。余应桂青少年时期因家庭贫困,深受里役倾家之害。因此,初入官场的他,便立志废苛税、除污吏。
余应桂入仕初任浙江武康令,仅半年时间就调任龙岩令。龙岩地处闽西,土地贫瘠,老百姓生活非常困苦。余应桂到龙岩任职后,不辞辛苦,四处察访民情。当发现豪胥吏贪酷作歹,残暴害民时,立即大刀阔斧地重加清厘,合法的纳入正税,不合法的即以清除,贪污的不但要退赔,而且要加息上缴。此举受到龙岩百姓的热烈拥护和欢迎。
当时,给百姓带来沉重负担的,还有“耗羡”。所谓“耗羡”,就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增加的部分,主要用于各级官吏中饱私囊,而且这种“耗羡”的私派毫无定制,有的借军兴而私加,有的借增饷以擅派,有的因工程修筑而巧立名目,有的借解运税粮而加倍征收。余应桂闻知后,即下令禁止。
余应桂的这一举措,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但却堵住土豪猾吏生财之道。处在黑暗的封建王朝,余应桂这样做,无疑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为此,清《海澄县志》人物卷中为其立名宦传,称赞他是一个清正廉明、受百姓拥戴的县官。
余应桂在福建为官,离江西都昌老家千里之遥,但他不带家眷,不用仆人,生活自理,日所餐者多食番薯,不去皮。生活如此俭朴的他,却将俸银捐献用于建造海澄军事防御工程,筑铳城,建腰墙,聚民众,利兵器,海寇久攻不能入,民赖以安。清《海澄县志》记:“余公莅任三载,不挈家眷,无仆婢供朝夕,日所餐者多用番薯,曰适口耳,或啖不弃皮,其廉介又不可及矣。”
从福建龙岩到福建海澄,历宰两县有政绩。余应桂的官声和人品得到了百姓的赞颂。为此,龙岩、海澄两县的百姓,都自发立生祠纪念他。
清廉耿介 敢与权贵作斗争
据《明史》记载,余应桂离开海澄后,又历任陕西道监察御史、湖广巡按使、兵部左侍郎掌尚书印,在任期间勤政务实,且正直敢言,敢与权贵作斗争。
周延儒是崇祯初年的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后升任内阁首辅,权倾一时,炙手可热。此人性格警敏,善伺旨意,深为崇祯器重,然实时论所非。余应桂则大义凛然,连上数道奏疏,弹劾周延儒罔上行私,贪邪倾险之状。第一道奏章劾周延儒收受孙元化参貂白银,又受杨鹤重赂。因当时崇祯皇帝正宠信周延儒,余应桂受到了崇祯的严厉斥责。后来,余应桂又以孙元化贻祸封疆,皆周延儒曲庇所致,重上奏疏,矛头直指贻祸的根源周延儒。崇祯皇帝大怒,将余应桂降级三等,余应桂只好以养病为名辞官回归都昌老家。在奏疏中,余应桂义无反顾,文笔犀利,义正词严。
崇祯十六年,周延儒率军驻通州,因胆怯不敢出战,唯与幕僚日夕饮酒娱乐。但等到敌兵退去之时,他却谎报军情,冒功领赏。事败之后,连一向言听计从的崇祯皇帝也不能容忍,令其自尽以谢天下。权倾朝野的周延儒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与周延儒贪婪倾邪相对应,余应桂在为官任上,却把金钱看做身外之物,一贯清廉耿介,不为子孙置恒产。
故里留记 推崇士子高洁品行
余应桂中年为官于外,在故乡的时间不多,但对家乡的故土却有着深厚的感情,有着无尽的眷恋。第一次被降职三等时,他就毅然以养病为名回到故乡。回到都昌后,他十分关注家乡的风土人情和公益建设。
清代同治版《都昌县志》十一卷·文录上刊载有他的九篇遗作,其中有五篇是为故里公益事业而作的,从崇祯五年开始到崇祯十三年为止,时间上跨越八年之久。如“钱公桥碑记”、“革除巡拦抽税碑记”、“重建新开寺记”、“改建儒学于小南门外碑记”、“杨侯鼎建县堂碑记”等,这在宋元明清的都昌文人先贤中是首屈一指的。对于地方公益事业,对于修桥补路、新建县衙、减轻赋税、改造学堂、重整寺庙等善举,余应桂莫不双手过额,称赞不已,乐于为之作记以广流传,以存后世,为故乡保存了一份值得后人珍视的文稿。
余应桂还作有《陈侯澹庵荣觐序》一篇,时间是崇祯六年(1633年),序中写道:“士则不然,双眸可以镜廉污,寸舌足以变黑白。高者以文艺为媒,卑者以趋媚为的。狡者以保留延誉为捷径,愚者以珥笔佐证为膻途。故令虽无求于士,而士则不能无求于令也。令若有求于士,而士之求益无量矣。”又说:“无求之心其心正,无求之目其目明,无求之感其感笃,盖以侯之为都也,其心如水,其政如春。其待士也,正已以树型模,较仇以广磨砺……”这饱含哲理的话语,代表了余应桂立身处世的为人之道,以及对士子高洁品行的推崇。
力挽狂澜 抗清被俘惨遭杀害
余应桂所处的晚明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时代。此时的明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双重打击下,已成强弩之末。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造反,外有后金王朝和海盗倭寇的不断侵袭。大厦将倾,崇祯皇帝却刚愎自用,猜忌多疑,朝中忠勇之士,或被冤杀,或被牵制,或弃之不用。余应桂就属这样的忠勇之士。
崇祯七年(1634年),余应桂被重新起用,巡按湖广。他到任之后,捐赎锾十余万两,用以招募壮士,修缮城池,打造兵器。不久,余应桂又上了一道《请蠲驿递加派及生员优免疏》。疏中说:“上有轻徭薄赋之恩,而后下多洁已爱民之吏。使饷皆饱兵,兵皆堪战,何乱不除,安用新加……”他的这些诤言,切中时弊,言之成理,虽曾一时被朝廷采纳,却终究无法挽回明王朝的衰落。但他那安邦定国之策与拳拳报国之心却是有目共睹的。他曾多次遭到政敌的弹劾和诬陷,或去职罢官,或被捕下狱。虽历经磨难,但初衷不改。
崇祯十六年,兵部尚书孙传庭战死后,经朝中大臣举荐,崇祯皇帝任命余应桂为三边总督。余应桂在面见崇祯皇帝时以无兵无饷哭泣告之。但崇祯皇帝只遣随军千人护行,给银万两,银花四百,银牌二百作为军前赏功之用。余应桂迫不得已,只得起程。
到黄河边上时,李自成已拥有百万大军,占有陕西、山西、河南的大部分。余应桂赴任无地,逡巡不敢轻进。崇祯再次迁怒于他,责以逗留之罪,并将他罢官。然而,后继之官李化熙迫于时势,也不能前进,可见非应桂之责。清顺治五年,金声桓、王得仁叛清复明于江西,余应桂举兵响应于都昌,终致战败被俘,押解到南昌惨遭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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