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都昌司法局汪墩司法所举行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等6人缓刑考验期期满解除社区矫正监管宣告仪式。该6名社区服刑人员皆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宣告仪式中,司法所负责人分别对6人监管以来的认罪服法、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讲评,鉴于他们在矫正期间能够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定期汇报思想动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基本上完成了司法所交给的各项工作,综合表现良好,现缓刑考验期已期满,经司法所评估鉴定并填写《解除矫正宣告书》、《解除矫正证明书》和《解除矫正通知书》,县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依法解除对陈某等6人的社区矫正并纳入安置帮教。
目前,汪墩司法所累计按期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