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难过 2015-11-10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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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得了,人民医院又出大事”一贴的回复
11月6日,网友"栀子花开”在都昌网爆料县人民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特进行如下回复:
患者段次平 ,男,39岁,都昌县汪墩乡喆桥村人。
患者22个月前因外伤致腰椎骨折在我院骨科行“腰椎骨折切开复位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术后恢复良好,于2015年11月3日来我院住院要求取出钢板,入院后我院按照医疗规范完善术前相关检查,于2015年11月5日上午进行“腰椎骨折术后取内固定装置术”,手术过程顺利,患者清醒后约10:30返回病房。回病房后约1小时患者突然出现血压下降、神志昏迷。经治科室医师及主任立即投入抢救,同时邀请胸外科、心血管科主任急会诊。依照会诊意见立即进行腹部彩超及CT等相关检查,考虑“腹主动脉瘤破裂并休克”,随后电话、微信请省市专家会诊。因我院条件有限,根据专家意见,征得家属书面同意后,转院至南昌上级医院(途中因病情危重在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后继续转往南昌)。患者终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在南昌医院死亡。
患者死亡后,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回其喆桥家中。患者家属于11月6日5时左右自行用车将尸体运至我院,强行将尸体停放在新住院部一楼大厅。我院夜班保安、总值班、值日院长及闻讯出警的110干警先后反复劝阻,不能停尸公共场所闹丧,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并告知家属医疗纠纷需按正常途径处理,尸体可暂时停放在医院太平间,但患者家属仍不听劝阻,上午又将尸体移放至我院门诊大楼一楼大门处,严重干扰患者就诊及医疗秩序。
事件发生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分别向县卫计委、政法委、分管县长报告,上述领导高度重视,即时安排县医疗纠纷调处办介入调查处理。在县医疗纠纷调处办主持协调下,经政法委、卫计委、镇村干部及院方三天两晚的反复沟通座谈调处,最后同患者家属达成尸解协议,以明确死因和医疗责任。医院本着对患方负责的态度,承诺先垫付尸检及鉴定费用。
目前,该医疗纠纷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之中,如患者死亡确属院方医疗过失,医院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信该纠纷一定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
附协议书
都昌县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10日 相关帖子:http://www.dcxw.org/thread-4358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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