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63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刑法修正案(九)涉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条文修改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1 10:47
  •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14:1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刑法》修正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号主席令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处罚。
    【刑九来了】
    1.校车、客车严重超员或超速入刑。
    2.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入刑。
    3.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独善其身”。
    4.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入刑。
    5.使用伪造、变造、盗用他人驾驶证入刑。


    都昌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都昌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都昌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都昌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5-11-30 14:39:04 | 只看该作者
    顶起顶起顶起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5-12-2 13:02:2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用户楼主,楼主英明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5-12-3 18:46:13 |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5-12-4 10:47:48 | 只看该作者
    前排顶,很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5-12-5 10:03:4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顶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5-12-5 10:18: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好帖必须得顶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隐私条例|手机版|小黑屋|商务合作| 九江市罗莎数码影视有限公司 ( ICP备案号:赣ICP备14006325号 )

    [loop]
    {title}
    {summary}……(阅读全文)

    GMT+8, 2025-7-22 00:03 , Processed in 1.867349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DCXW X3.2 Licensed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