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2-23 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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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网上看中一套位于都昌县步行街楼上的房子,前后去了他家四次看房子,他一家老小都在里面生活。老人也比较好,说不舍得卖房子,装修一直是老人在,对房子有感情,从买一直住里面,老人说因为外地也买了所以卖掉。我感觉地段好,后面我找了二手房中介办理过户,于2016年元月2号在中介与对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元月20号过户,首付20万,房总价39万。对方说提前凑到钱可提前过户,因为本人开店过年也忙,也想快点过户,一个星期把剩余的19万凑齐后给对方打电话过户,对方说还是等合同日期过户,没办法,只能又等,钱也不敢乱动。到了20号,对方违约,理由是房子名字是他弟媳的(当时签合同也说了名字是他弟媳的)他说他弟媳是大学老师得等晚点回来过户。可是买房是大事,主要也比较满意他的房子,后面又给了五天时间,希望他弟媳可以过户,否则赔偿,他也同意了。可是后面还是违约,后面我咨询其实并不是因为他弟媳工作原因来不了,好像是因为欠钱,他还说让我考虑下把钱先拿去银行,我哪敢给啊。他过不了户,中介跟我们协调赔偿,对方拒不赔偿。因为房子的事情我到处借钱,过年还误了很多店里生意,如果能过户,这些都事小,可是对方不过户,也不早点说明,态度也不行,前后都是我主动找他说这事。2016年3月2号我在都昌县人民法院写了起诉状,后面拿传票时沈警官说房子名字不是他的,也好难。我去公安局问了如果房子名字不是他的属于诈骗,公安局经调查给我回复说房子是他的。有没有专业人士,帮我分析分析,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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