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1-2 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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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6月1日,县环保局在县委党校开展新法集中授课培训活动,再次掀起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热潮。全县重点企业负责人、县环保局全体干职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新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八章129条,不仅实现了与新修订的《环保法》的衔接,也将“大气十条”中的有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而新《环保法》是完善了生态保护、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纳入了行政拘留、引咎辞职、区域限批等强制处罚手段,并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等权力。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领导干部虚报、谎报、 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增加了企业违法排污成本,引入了“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措施,引入了“双罚制”,即在经济处罚同时,还可能对企业负责人直接实施拘留。针对目前农业和农村污染问题,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环境的保护。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和排污企业人员的环保法律意识,为做到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奠定了良好基础。使大家能够从身边环保做起,关心环保,了解环保 ,节约资源,更加热爱我们生活的美好环境,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记者 罗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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