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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国土局】符合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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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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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3 17:0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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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36042800GT-SP-0002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符合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审批条件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56号)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办理主体
    县国土资源局
    受理条件
    符合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面积小于1公顷的审批用地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56号)

    收费标准:登记不收费;属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按市场成交计算;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先评估,再确定出让价格。

    法定期限
    40日
    承诺期限
    40日
    办理部门
    县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
    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92-5212921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申请表
    监督电话

    0792-521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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