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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6042800NY-XK-0005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
行使依据
《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办理主体
县农业局
受理条件
1、申请书(要有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
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资格证明:兽医专业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动物防治员资格证书。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12天
办理部门
都昌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都昌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都昌县沿湖路35号)
联系电话
0792-5223298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监督电话
0792-52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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