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喜平作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同期声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喜平】:“各位代表:我受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都昌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在推动赶超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系列教育活动,保持政治定力;二是扎实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激发工作活力;三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提高人大公信力;四、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增添履职动力;五、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凝聚发展合力;六、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意见,提升自身能力。
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主任会议77次,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决算、预算调整及审计报告22项,部门预算执行报告17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1项,开展视察16次,对9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府26个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对37家驻县单位工作进行人民满意度测评。备案审查“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17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及新修订的工作制度42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8人次。
在谈到今后工作意见建议时,杨喜平说,要切实把握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改革创新的勇气、奋发有为的作风,积极履职,扎实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县委决策履行法定职权。县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要求,统筹安排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以及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要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着眼生态都昌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持续监督;着眼城市创建,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监督;着眼全面建成小康,加强扶贫工作监督;三是坚持主体地位,围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加强代表学习培训;进一步打造好“代表活动之家”;组织所有县乡人大代表一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四是坚持提质增效,围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调研活动,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
杨喜平最后说:
【同期声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喜平】:“各位代表,我们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寄予厚望。做好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十三次党代会做出的总体部署,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为我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张红雄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扣“生态立县,开放兴县”和法治都昌建设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都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后五年,县人民法院将紧扣我县“生态立县、开放兴县、产业强县”主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防控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落实司法改革部署,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全面科学发展,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