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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畈人说法6 刑讯逼供可能导致“屈招” ——浅说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刑案)
在刑事案件中,刑讯逼供有可能使嫌疑人“屈招”,从而导致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悖,出现冤案。
有一个《知县辞官》的故事:从前有个知县,数年来办了很多杀人偷盗等刑事案件,件件告破,得到上面嘉奖,知县颇为得意。知县夫人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对丈夫说:“你别太高兴,也别以为你办的所有案子都是对的,我发现你在犯人不承认犯罪的时候,就动用酷刑,人的皮肉哪能经受得起,有可能造成屈招,冤枉无辜。”
知县听了夫人的话,颇不以为然,心想,一个人没有做的事,哪会承认做了,承认了会坐牢杀头的。但转念一想,夫人讲的也不无道理。于是,他想出一个试验是否会“屈招”的办法。
第二天上午,知县吩咐厨子烧一条鱼用于午餐,厨子依照吩咐将鱼烧好,放进碗橱里。等厨子走后,知县悄悄将鱼吃了一边,然后将鱼翻转过来,把没吃的一边朝上,看似没动一样。
午餐时,知县和夫人在餐桌坐下,厨子把饭菜端上桌(当然也包括那盘鱼),然后出去,厨子刚要出门,却听见知县大喝一声:“你给我回来!”厨子立即掉头回转,不知发生了何事。知县指着鱼盘子问道:“这条鱼给谁吃了一边?”厨子这才看到那条鱼被反过来,已然被吃了。厨子茫然不知所措,结结巴巴的说:“老、老爷,我不知道啊!”
知县吼道:“该死的奴才,你不知道谁知道,这厨房只有本官和夫人还有你进出,明明是你偷吃了鱼,却不承认。”厨子大叫冤枉:“老爷,给奴才一百个胆也不敢偷吃老爷的鱼。”
知县说:“如此说来,是本官偷吃了?”厨子说:“本来是老爷午餐吃的,老爷怎会先吃。”
知县说:“依你说是夫人偷吃了?”厨子连声说:“夫人不会,夫人不会!”
知县大怒:“既然不是本官与夫人,不是你还能是谁!”厨子汗流浃背,只是叫屈:“奴才没偷吃啊,老爷!”
知县突然大喊一声:“来人!”立即从后面出来两个衙役。知县说:“你这奴才,你若承认偷吃了鱼,本官念你多年辛劳,放你一马,若死活不肯承认,就将你的舌头割掉!”厨子吓得魂不附体,连连叩头:“奴才该死,是奴才嘴馋,偷吃了老爷的鱼,奴才任凭老爷发落。”厨子承认之后,知县突然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倒在椅子上。半晌,知县起身扶起厨子,说:“你没偷吃鱼,本官只是跟你开个玩笑,实在对不起,让你吓成这样,本官向你道歉。”厨子感到一片茫然,宛若死而复生。
当晚,知县对夫人说:“夫人,我们回老家吧,这个官不能当了,我以前判的案子,在被杀头的里面,说不准有几个冤魂,回家后我要每天烧纸上香,为那些可能被冤枉的人祈祷、谢罪!”夫人说:“这个官不做也好,为妻跟你一起回家。”数日后,知县果然辞官回家。
这个故事说明,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会造成被审讯人肉体难于承受和惧怕而精神崩溃,即便是莫须有的罪名,也会“屈招”。“屈招”之后,办案人甚至会洋洋得意,以为案子告破,由此“屈招”成了法律事实,但却并非客观事实,这样就出现了冤案和屈死的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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