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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na刘 于 2017-5-11 14:40 编辑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视。12月14日,向县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近五个月来,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第七巡视组的要求,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严格标准、保持政治定力,从严从快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现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推进整改 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绝佳机遇,主动担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高位推动抓整改。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委常委和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分解落实到10位县级领导和16个责任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16个责任单位和24个乡镇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方案。实行整改进度“一月一调度一汇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多次调度会、现场推进会,督促推进整改工作。 (二)以上率下抓整改。县委常委会带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今年1月20日利用1天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两学一做”,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努力方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对整改主动部署、主动协调、主动督办,3次主持召开调度会,4次专题听取汇报,9次作出专门批示;其他常委和相关县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三)协调配合抓整改。县委整改办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整改的监督检查。先后3次召开部署调度会,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形势,明确要求,推动整改按时保质完成。各责任单位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四)细化项目抓整改。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成47个整改项目,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每个问题、每条整改措施都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按照2017年1月底前、2月14日前两个节点,分批次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并长期坚持。建立整改台账,对已完成项目,逐项对账,从严审核,由责任单位“一把手”签字后,向县委整改办提交整改报告或《整改任务验收表》,县委整改办一一审核验收,严把整改质量。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毕的项目47个,需要长期整改的项目45个。 二、严格坚持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近五个月来,县委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对一些具体问题,即行即改,防止边整边犯;对共性问题注重完善制度机制,有步骤推进。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有力彰显了巡视利剑和震慑作用。 (一)关于工作摆位不够聚焦,脱贫攻坚氛围不够浓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不多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县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以及相关四套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巡察督导、资金整合4个脱贫攻坚小组,建立常年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议事机制。换届以来,县委共召开10次常委会,研究了21个扶贫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脱贫攻坚的意见》《都昌县精准扶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方案》《都昌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试行办法》,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作用,统筹推进全县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为抓好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门制订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每月的工作量,下发《都昌县基础设施扶贫工程任务清单》和《十大工程任务清单》,画好路线图,挂图作战,倒逼推进。另一方面,把脱贫攻坚摆在首要位置来部署。去年以来,先后召开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倒现场会等,特别是在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全县经济工作会上,作出打好扶贫脱贫、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三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把脱贫攻坚摆在首要位置来抓,所有贫困村、贫困户全面推进,确保成熟一个、退出一个。5月6日,再次召开全县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二是加大中央、省市脱贫政策文件落实力度。结合都昌实际,出台《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从贫困户到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标准和程序、退出后的扶持政策、退出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要求等都一一进行了细化。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职能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扶贫攻坚工作,严格执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确保在2020年前所有贫困村、户全部摘帽脱贫。 2.关于脱贫攻坚氛围不浓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单位通过书写固定标语、开辟宣传栏、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户外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脱贫攻坚;县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台、新闻网、都昌报、九江都昌发布等开办“脱贫攻坚”专栏、专题,报道脱贫攻坚工作。截止今年4月底,共在各类新闻媒体用稿303篇(条)。二是开展电视访谈。在县电视台开播《脱贫攻坚进行时》访谈节目,各乡镇党委书记、“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单位负责人通过电视向全县人民承诺,谈问题、谈目标、谈打算。三是建立微信平台。建立“脱贫攻坚指挥部”微信群,县乡各级扶贫干部全部入群;创建“都昌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先进典型、工作动态、成功做法等,极大地激发了全县上下脱贫攻坚的热情。四是加大压力传导。印发《都昌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调整县四套班子领导定点扶贫(村建)工作挂点乡镇的通知》《关于选派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等,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县四家领导挂乡责任、指导责任及帮扶责任,行业部门帮扶责任,行政村、省市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齐心协力脱贫攻坚的合力。五是强化工作督查。2016年10月以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先后5次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并印发督查考核通报;今年4月份以来,对第一书记在岗情况已督查暗访6次;对在第一轮督查中排位靠后的四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在电视上公开表态。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都昌县乡村两级干部抓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都昌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提高乡镇和部门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比重,占综合考评分值60%;加强对各级扶贫干部的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下一步,我们将脱贫攻坚作为首要工作,作为2017年三大攻坚战之首,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领导力度偏弱,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3.关于政策把握不准,宣传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带头学习扶贫政策。今年4月1日,县委中心组专题集体学习《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的指导意见》,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县四套班子成员深入讨论、交流发言;5月7日,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县四套班子及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省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视频会,认真聆听国家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二是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干部教育与培训工作意见》,将脱贫攻坚培训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2016年11月以来,先后3次组织县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帮助理解掌握国家扶贫政策。三是加强扶贫政策宣传。编印都昌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问答、都昌县脱贫攻坚应知应会100题宣传册,做到贫困群众人手一册、家喻户晓;并要求各乡镇每个自然村有1条以上固定标语,主要入村路口有2条固定标语,村部有一块扶贫政策宣传栏,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扶贫政策宣传,挖掘一批脱贫致富典型,正确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贫穷无光、致富光荣的观念。 4.关于有的制度未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出台《都昌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及资金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整合范围、使用方向、整合措施、工作要求等。2016年12月底止,已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2.14亿元,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二是落实工作经费。2016年年底,县财政追加安排每个乡镇5万元扶贫工作经费;并从今年开始,将每个乡镇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固定安排。三是抓好精准识别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整改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整改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和《都昌县脱贫攻坚“再精准”活动月工作方案》,对贫困情况进行再识别,并要求各乡镇对精准识别信息分类梳理,建立台账,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背书上报。四是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制定《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明确贫困退出标准、程序、退出后的扶持政策、退出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的整合力度,将资金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保障我县集中打赢脱贫攻坚战。 5.关于脱贫攻坚整体进度较慢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印发《都昌县村庄整治建设工程“百日会战”工作方案》,争分夺秒开展拆除危旧空心房、改水改厕改沟等工作。目前,110个贫困村拆除空心房达81%;改水达82.9%;改厕达75.4%;改沟达51.3%;村内道路硬化达29.8%;村委会通动力电、通电视、配备保洁员均完成80%以上。二是加快贫困退出进度。严格执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贫困户退出民主评议、逐户核实、逐级审批、公告公示、录入信息等程序。2016年,全县共退出7个贫困村,1.61万贫困人口脱贫。三是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对2016年未完工的村庄整治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截止去年年底,已全面完工。四是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在程序规范、手续健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率达84%,其中产业扶贫资金拨付率达100%。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脱贫攻坚的意见》《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严格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压力传导,通过四年精准扶贫合力攻坚,确保到2020年底摘掉贫困县帽子,全县110个贫困村有序退出,5万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6.关于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撬动效益不够好,后劲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方面,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效益。制订《都昌县产业扶贫整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产业扶贫资金,重点抓好油茶、茶叶、水产“两茶一水”三大主导产业。目前,全县茶叶种植面积达1.7万余亩,油茶种植面积达3.2万余亩,小龙虾养殖面积达3万余亩。特别是把光伏发电作为产业扶贫的重点工程、亮点工程来抓,总投资4800万元的150个50KW光伏发电站,全面开工建设,已建成60个,确保5月底全面建成,6月并网发电。另一方面,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制定《都昌县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18年)》,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和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引导作用;抢抓政策性银行支持脱贫攻坚机遇,把村庄整治进行打包,统一向银行融资,全力保障扶贫资金需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行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设立一个“扶贫产业信贷通”、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具有发展产业愿望的个体贫困户,实施扶贫到户“直接扶”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带着扶”工程;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实施“连着扶”工程;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户和贫困村增收长效机制。 (三)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实,担当精神有差距整改情况 7.关于结对帮扶还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县四套班子领导挂点乡镇扶贫,科级干部包村、组,党员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37名县级干部挂点24个乡镇,95个县直及驻县单位定点帮扶65个贫困村。二是出台《中共都昌县委关于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五大行动”,建立了县级领导“1+4”、科级领导“1+3”、一般党员干部“1+2”的帮扶工作机制。三是把结对帮扶成效同个人、单位考评考核挂钩。四是出台《都昌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都昌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大督查考核、通报曝光、问责追究力度,促进干部履责担当,形成部门、单位和个人协同帮扶的合力。 8.关于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整治干部作风。去年11月,召开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动员会,出台《都昌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改进作风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十二条,切实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今年,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干事氛围。二是着力整治“微腐败”。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去年11月2日,召开集中整治“微腐败”暨“连心”工程推进会,将自查自纠时间延长至11月15日,鼓励党员干部主动自查自纠,全县共有27个基层党组织和138名基层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上缴违纪款83万余元。同时加大对扶贫领域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问题82个。三是开展涉农领域专项巡察。在省委巡视组巡视结束后,立即开展我县专项巡察工作,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县委农工部等6个涉农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对徐埠镇、左里镇、春桥乡3个乡镇进行巡察“回头看”。通过巡察收集问题线索19条,全部按程序进行处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开展扶贫领域的巡察“回头看”,对失职渎职、违法乱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起,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工作督查考核,将脱贫工作与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相结合,跟踪脱贫成效,奖优惩劣,干部使用与脱贫工作作风和担当挂钩。 9.关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利用都昌廉政网、“廉洁都昌”微信公众号,及时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5期,对28起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在全县开展“不忘初心、做合格党员”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有效强化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强化案件查处。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件,线索办结40件,其中经调查不属实20件,属实及部分属实20件,属实及部分属实线索中,责令单位整改4件,对轻微违纪对象警示谈话5件,对严重违纪对象立案调查12起,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此外,对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中涉及的1个乡镇2个村委会挪用扶贫资金线索,立案调查1起,对4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针对2013年以来查处的11起涉及扶贫领域资金案件,严肃进行问责追责,已对9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4人立案调查,已给予党纪处分并免职1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贪污侵占、虚报套取、挪用截留、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留情、绝不姑息,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让失职必问成为常态。 (四)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10.关于资金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县级报账制。今年4月,从县财政系统抽调业务骨干,在县财政局成立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中心,扶贫资金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二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出台《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工程承包人账户或贫困户“一卡通”制;并规范资金拨付资料,减少无用环节,推进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验收监管,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三是严明资金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财政部门、县级报账中心及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责任倒查,对“乱作为、不作为”者严肃追究责任;出台《关于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扶贫审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进一步落实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工程承包人账户或贫困户“一卡通”制,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部门、县级报账中心及村“第一书记”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职能,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落到实处。 1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方面,在程序上注重规范。从健全报账凭证、规范报账手续、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扶贫项目实行招投标制等方面,规范项目审批、建设程序。另一方面,在审核上严格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围着资金转,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把好项目的事前申报、审核、审批关,把项目资金监管提前到审核阶段,对不合理的项目或有套取扶贫资金的项目,提前给予取消,事中组织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防止以少报多;项目结束后要按项目申报标准进行验收。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 12.关于有的产业资金和扶贫项目款直接转入了村干部个人账户情形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及扶持项目的安排公告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大借贫困户之名套取、骗取产业扶贫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对1名村干部以个人及亲属名义套取扶贫资金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监管力度,认真核查资金走向,对不符合产业扶贫政策的项目一律取消。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13.关于存在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已查处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例8起,涉及违纪资金54万余元,审结5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失责,追究谁。已对9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4人立案调查,已给予党纪处分并免职1人。三是加大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力度,推进项目审计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压实乡镇、部门、驻村第一书记责任,严格按照程序检查验收项目、拨付资金,加大失职问责追究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尽管前期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以这次全省统一部署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深入抓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 (一)坚持县委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四套班子领导真抓真管、常抓长管、严抓严管。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项目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责任到位推动整改到位。 (二)坚持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推进后续整改。目前,虽然一些具体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但还有大量的中长期整改任务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这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建章立制、构建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政策落实、责任落实、资金监管、干部作风建设等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坚持深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高度重视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尤其是加大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加快发都昌展、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都昌县东风大道89号都昌县纪委信访室(请注明:对中共都昌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32600,电话:0792-5222023。 中共都昌县委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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