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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桂英及其家人最悲痛的一天!
当事人讲述事件原由:
上月26号 ,邵桂英从家中出发去三汊港镇上给儿子送东西。当她的电动车行驶至荷塘大队吕家村村口时,突然前方一辆摩托车以70—80km/h的速度逆行驶至她的面前,她想躲闪,可已经来不及了。悲剧发生了。她的电动车被对方逆向行驶的摩托车侧撞,顿时人就被甩至7、8米远 ,头部重重的撞击在水泥路面上,血水顺着额头往下不停渗流,模糊了她的眼睛,当时人便昏迷过去。
肇事者是40出头的一名男子,后面还载着一名男子。事故发生后,开车男子手部因急速刹车导致骨折,身上也有擦伤。后面的男子毫发无损,随后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开车男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后,男子自称先打的急救电话,车子就载着他离去了。(车上只有一个床位)走前,车上的医生拨打了县人民医院的电话。邵桂英迷迷糊糊的想爬起来……一会儿又倒在血泊中。一个多小时后,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到了现场。
进了医院,经过医生几个小时的抢救,她恢复了生命迹象。前额缝了近20针。当天,邵桂英因头部前额处严重撞击而止不住的往外流血,鼻子和嘴巴不停的喷吐血水。第二天有所好转,第三天脑部恢复意识。医生分析,她的脑部额处严重骨折,脑内存有少量淤血。要想完全恢复脑部机能运转,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是把脑内淤血祛除。和长时间的静养,父亲为了照顾母亲,从广东赶回了家,就这样家里的唯一顶梁柱也失去了工作的机会。
事故之后,肇事车主及家属没有任何人来看一眼这位普通的小学教师、四个孩子的母亲。亲属听到这样的消息,痛心疾首,愤愤不平。但听到熟悉肇事车主的相关人士说“哎,这个人连着你已经是第三次撞人了,之前,受害人都自认倒霉了。他是方家村人,他们是三汊港镇的“地头蛇”,不管他人如何,同家族的人仗着地域优势和家族观念,都帮他摆平了。他是无号牌无驾驶证,两袖空空,坦荡四方,能拿他怎么样啊?”
20多日的苦苦的等待,镇交警中队的余警官,拿来了事故责任书。情况如下:我妈妈负小部分责任(电动车没牌照),对方负大部分责任(没牌,没照,并逆向行驶)。但是对方在县某私立医院因手部骨折“花费2万余元”,而我妈妈却因为本身没有钱,更舍不得花钱,只花费了一万多元(不包含护理,餐费以及面部毁容,造成的损失),按责任的大小,和花钱的多少,对方居然不用付我们一分钱,还要求我们倒付他几千元,我终于明白,这些人是怎么逃脱法律的制裁了,可是司法机关不给立案 ,我们就必须忍气吞声吗 ?
当然我们不服这样的裁定,也拒绝在责任书上签字。我们相信。人间自有公道,我们也相信法律一定可以还我们公道。然而,现在的我们诉之无门,县司法机构居然因损失达不到三万元,不予立案。那我们就该忍气吞声,接受这不公的裁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