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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督促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从9月1日开始,都昌县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专项督查。督查主要内容是“先诊疗,后付费”、“四免五减半”及扶贫病房、病床落实情况和“一站式”结算等健康扶贫政策的实施情况。 督查范围为县直三家医疗机构、全县24家乡镇卫生院。第一次督查时间是9月1日至9月2日,为期两天。 督查要求,一、督查时间内,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相关人员务必到岗到位。二、县卫计委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在第一次督查中凡发现政策未落实到位或弄虚作假情况,将视情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零差价进行扣分处理,并对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在第二次督查如继续发现类似情况整改不力,将严肃按照《都昌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进行问责,如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实行先免职,后移交县纪委、县组织部门处理。(仲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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