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召开的省委深改组第17次全体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镇上青年出身,发布条哥翻了翻这意见,觉得信息量很大。
这个《实施意见(审议稿)》的中心意思是,在全省遴选出一批经济发达镇,赋予它们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要处处往县城跑,提升经济发达镇的行政活力、生产活力、生活活力。

是呀,你想呀,一个大镇,住着五六上十万人,办个结婚证、离婚证还要往县城跑,搞个个体工商户登记也要往县城跑,多不方便呀。你是这个镇的书记、镇长,镇上大到规划许可,小到车辆乱停乱放,没有你一点说话的份,这镇怎么规划?怎么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精神;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我省的这个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上述精神,结合江西实际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