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3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人民日报关注河南生二孩须退独生费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08:5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近,郑州市民陈女士遇到的一桩“新鲜事”引爆网络。她向社区申请二孩准生证时,却被告知:想生二孩,必须如数退还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费。这令很多人十分不解。  经了解,这种情况并非个案,而是河南全省须统一执行的规定。34岁的宋燕这两天正忙着办准生证,但在此之前需要先行退费。她说:“我们是退给单位,然后财务出一个证明,拿着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到社区去办准生证。我女儿今年4岁,需要退4年,大概1000多块钱。”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的一种奖励。一般来说,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领取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领取30元。根据地区不同,费用发放标准略有差异。
  记者来到郑州市文化路街道办、淮河路街道办等处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均告知,“生二孩要先退独生子女费”是规定,从今年6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一直都是这么执行的。
  在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中,有如下规定:“批准生育的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
  然而对比国家的相关规定,河南的“退费”规定明显“打架”。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可以找到明确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据报,河南省卫计委相关人员回应媒体称,国家卫计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国、全局的指导性意见,而每个省份情况不同。本报联系了河南省卫计委,但其目前尚未给出明确答复。
  “二孩先退独生子女费”的规定,并非河南独有。按照山东省卫计委的相关政策,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妻,在办理生育证时,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不再收回,但要求退还自2014年7月政策落地至发放生育证期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原标题:河南生二孩 得退独生费)
编辑:SN182

都昌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都昌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都昌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都昌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隐私条例|手机版|小黑屋|商务合作| 九江市罗莎数码影视有限公司 ( ICP备案号:赣ICP备14006325号 )

[loop]
{title}
{summary}……(阅读全文)

GMT+8, 2025-7-26 04:28 , Processed in 0.248791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DCXW X3.2 Licensed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