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胜 刘洵)1月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和平主持会议,副主任杨喜平、江新福、万千苟、向重新、伍尤和、刘红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余华林到会就人事任命事项作说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叶长青,县委常委、副县长田绍江,县领导邹成伟,县法院院长张红雄,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江宁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县政府副县长和监察委副主任、委员的任命。会上,石和平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石和平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县监察委员会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 二是要依法履职尽责。县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线路图,遵循“依法、精准、高效”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希望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责、主动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于民、取信于民,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和平颁发了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