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以前,非领导职务是这样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原来的正科副科,变成了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晋升更容易,更快了!以后工作四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将成为常态。
有人要说啦,公务员法不管警察,警察得看警察法。其实并不对。
第一,人民警察属于我国公务员范畴,适用于公务员法,同时受人民警察法约束。警察法是不能违背公务员法。
第二,警察工作是公务员中强度比较大的,警察待遇高于公务员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将来警察法出台之后,只会比这个更好,绝不会不如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