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文光的日记中,记载了他从被举报到正名期间的心路历程。
今年3月,他在日记中写道:“今天,老邻居、老伙计听信流言,指责我‘居然是这样的人’,我很委屈,但无法给他解释清楚……”
“那段日子里,感觉天都要塌了,清者自清,但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亲们不这么认为,当时我都有辞去村党支部书记的赌气想法。”赵文光说。
谈起被举报后的心理,巴东县公安局清太坪派出所副所长邓朝阳说:“我正当执法,依规办案,所有工作都是依照程序走的,却遭到不符合事实的举报,当时既感到委屈,又感到气愤,办案时有一定的畏难情绪。”
今年1月1日,邓朝阳在办结一起治安案件后,被当事人向上级督察部门投诉,称其存在多个违规办案的问题。经调查,在该案中,警方执法行为符合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且执法行为严谨规范,并有监控视频作为证据。
“在组织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我感觉周围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我,开会发言都感觉村民在对我指指点点。”利川市元堡乡旧司村党支部书记肖安春说。
恩施州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密切关注受不实举报干部的思想状况,如何为担当者担当,大家都在思考。对有问题的干部绝不放过,但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受到委屈,不能挫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此,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建立机制,出台方案,对查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依照被举报人的意愿在一定范围内说明,通过通告、会议、媒体公告等方式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