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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明寄望湖北省委的新决定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5年3月23日
由于疑似襄阳市中级法院的人2014年10月份在XX网上匿名散布涉黄谣言,侵犯了本人的名誉权,本人一方面于2014年12月17日向襄阳市警方报警,另一方面给武汉市某人民法院快递去了起诉状。
3月20日,本人在北京为一家管理和服务优秀的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讲授了一天的《精细化管理》,讲课中,本人歌颂了毛主席、共产党、习近平、新时代,与学员一起重温了“四个全面”,讲了一些体现“精细管理工程”精髓的案例,传播了正能量,受到大家的欢迎与好评。
3月21日,本人收到武汉市某人民法院快递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3月22日,本人撰写、发布了《向全国人大、湖北省人大举报省人大代表王蜀闽的“五宗错”》,并发往全国人大、湖北省人大的有关电子邮箱。在《向全国人大、湖北省人大举报省人大代表王蜀闽的“五宗错”》中,提到襄阳市中级法院和襄阳市检察院。
3月23日上午,本人给武汉市某人民法院电汇去了800元的起诉费后,从新华网上看到《李鸿忠: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极端重要》一文,文中写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工作部署,湖北省委决定,从3月底起,用一个月时间,在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看到湖北省委的这一新决定,我想到三件事:
一、2014年3月21日晚,襄阳市检察院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顶风违纪、公款吃请,本人当天晚上获得这一信息后,就及时实名举报。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了,至今还没收到襄阳市检察院的书面答复。
二、2014年,本人历经近一年时间的持续揭批和举报,终于,在网媒的力量、网友的力量、法治的力量、正义的力量等多种力量的聚合打击下,襄阳市中级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里违法养猪的养猪场,以及襄阳市中级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里立的、含有“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刺眼字样的宣传牌,于2014年12月17日名扬天下了,也寿终正寝了。
三、源于襄阳中院曾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违法错审,本人2013年12月17日下午,看到襄阳中院斜对面的“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连体广告牌;2013年12月24日,本人撰写、发布了《襄阳发布的“中国前进!”、“右拐”的广告不妥》一文,并发给国家信访局,进行投诉。
2014年1月13日傍晚,襄阳中院斜对面“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连体广告,被依法拆除。
据刘先明调查,此处的“中国前进!”的公益广告,是襄阳市中级法院搞的,恒大地产出资的。
对于刘先明的这一举报,襄城区信访局赞誉道:“我们社会多一些你这样正能量的人,我们的社会应该多一份温暖的。”
不知道这三件事的相关责任人,能不能在湖北省开展的“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中,受到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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