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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邱辉,江西省万安县高陂镇谷中村人,是此次事件的亲历人,现将江西省遂川县云岭林场双桥分场非法拘禁妇孺、企图敲诈勒索的事实公之于众,希望广大群众能主持正义,为我讨一个公道。按照事件发展的时间节点,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2015年4月1日10:59分,家住江西省遂川县双桥乡马埠村轩谭组的黄润秀(本事件自述人邱辉的姨妈)给我打来电话说,她在家里准备用捡来的木头边料锯杂房传皮,被路过的遂川县云岭林场双桥分场的护林员看到了,护林员问她木头是哪里的,她回答说是在山上捡的,(说明一下:黄润秀居住地属于林区,山上主伐后还有许多被林场遗弃不达标的木头,村民在有用木材运出去后,会利用空闲时间上山捡木头)我回答说:“不是你偷他们山场上的就不要怕。” 当天12:12分,黄润秀又来电说:“林场的人到山场上看,发现有条林区路到我家房屋背后,说那些木头边料是偷了他们林场的,3、4个林场的人还进入我家翻找,并找到以前的一些木头,要强行装运走,还要把我拘到林场去。”我回答说:“等我问清楚情况后再给你电话。”12:19分,我就联系双桥分场邹场长,问邹厂长是个什么事,邹厂长说他也不清楚,等问问再说。12点54分,黄润秀来电说林场的护林员要强行把木头装运走,并把她拘到林场去。我对她说:“你好点给人家讲讲,如果要强行的话你一个女人带着小孩也没有办法,就让林场的人先装吧。”就这样,年近60岁的黄润秀就被几个没有任何执法证件的、只穿着战用迷彩服的人强行带到了双桥分场,同时被带走的还有9个月大的孙子。 13:48分,我姨妈来电说林场里面要她拿15000元来赎人,我大吃一惊,说:“不会吧,你家那个穷样拿得出来吗?那你先别急我过来看看情况。”我还问林业公安又没有来,我姨妈说没有,只是林场的人说要她拿15000元来赎人。 于是我就和邹场长联系,他还说不知道情况。我看情况有点着急,就叫了司机开车送我去双桥分场,14点7分从万安出发,因为路途遥远且山路也不好走,到15点20分我才到林场,眼前的场景让我大吃一惊,三个女人正守着黄润秀,我就问黄润秀吃饭没有,她回答说没有,我就立马叫司机送黄润秀回家,说这里我看看什么情况再说,这时候,邹场长从楼上下来了,我就随同邹进了接待室,刚坐下问邹,是个什么事,就听到场里楼梯咚咚雷响有人下来,大声叫嚣到不可以走,我一听就起身走出接待室说:“你叫这么大声干嘛,不要吓到了小孩,而且你也没有扣押人的权利,你也没有执法权。”(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嚣的人叫康小健,是双桥分场的副场长,中午抢到了木材回来在食堂加餐喝了酒),我就护送黄润秀上车,叫司机送她回去,走到了屋子外面,康小健叫嚣着说:“我知道你叫邱辉,你在这里神气什么,我要打扁你。”(遂川话讲的,大意是这样),康小健凑到我脸前,当时我正准备点烟,烟还没有点着,康小健说你不得了了,还敢烧我啊,就用拳头打在我后脑上,烟也掉地上,我看他动手了,我就后退并伸手想阻止他,邹场长看到,就过来抱着我,任由康动手,我就接连后退,这时一个戴眼镜的场里员工也开始用脚踢我,并有5、6个场里的人来抱着我,我退了有10来米,康小健和眼镜哥就追着我拳打脚踢了十几米,并把我的衣服撕烂,把我的金项链也抢走,后来一个我认识的朱姓场里员工过来了,他抱着康小健,这样才阻止康继续行凶。可是康小健没有善罢甘休,还试图拿旁边场地的木棍击打我,被其他员工阻止了。康小健转身看到一个喝茶的杯子就拿起砸向我,幸好我躲闪及时才没有受伤。这时,林场看情况比较严重,才向派出所和林业公安报了警。在等派出所民警过来的时候,康小健和眼镜哥还在场门口守着不让我出场门,眼镜哥直接坐在门中间,并叫嚣着说:“你在这里还神气什么,不打扁你才怪。”(遂川话)并用手机联系其他人过来。后来派出所民警来了,我就做了笔录。林业公安就又去找黄润秀家里找麻烦,一直折腾到晚上10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处理。 具体经过就是这样,没有任何添油加醋。自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以来,倡导依法治国,试问遂川县云岭林场双桥分场副场长康小健,是谁给了你非法拘禁妇孺的权力?又是谁给了你抢劫群众财物的权力?是遂川县政府,还是云岭林场?在此次事件中,康小健犯下了以下四宗罪: 一、 私闯民宅,强抢财物; 二、 非法拘禁黄润秀及其9个月大的孙子达4小时之久,从早上到下午3点30,孩子只喝了一杯牛奶,黄润秀滴水未沾; 三、 非法拘禁黄润秀的同时,勒索其15000元赎人; 四、 工作日期间中午饮酒,饮酒后行为粗暴,打人行凶,抢夺当事人金项链。 以上自述情节均为事实,愿意当面对质并接受调查。恳请广大群众能够明察秋毫,伸张正义!
自诉人:邱辉 13320063866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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