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基本情况:西区保障房小区为我县2012、2013年两年度公租房,共建房屋35栋,总建筑面积125285平方米,其中住宅31栋、公租房2092套、面积约10500平方米:其中一室一厅的614套,二室一厅的1466套,三室二厅的12套。另配建有社区服务及物业管理用房、幼儿园、集贸商场及部分门店。
二、组织领导机构: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为申请、分配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保障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分配总体思路:先受理申请,再视情分组摇号分房。
四、申请条件:
1、廉租房申请条件:
⑴、申请家庭中至少一人为县城非农户口且2年以上,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⑵、申请家庭是为县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并在申请之日前连续领取低保金3个月以上;
⑶、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申请,申请人应当为满18周岁的成年人。孤儿应当与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
⑷、申请家庭成员中无财政供养人员、无自收自支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岗在编人员;
⑸、在县城规划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注意:将所有申请人(含家庭成员)信息录入电子表格,然后由房管、交警、公积金中心、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共同审核是否符合条件。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⑴、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⑵、县城规划区内的城镇居民,在县城规划区内有稳定劳动关系且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创业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⑶、在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约4.28万元,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2013年人均收入为17144元)。
五、申请程序:
四道程序:⑴、个人申请(居民地所在居委会);⑵、居委会初审;⑶、乡镇复审;⑷、小组审定(集中审定、分居委会通知带证件原件进行审定)。居委会为都镇12个(含西河村委会),北山徐中市村委会,大树瓦塘、罗岭村委会。
六、时间安排:
⑴、9月10日召开领导小组讨论会,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向县政府专题汇报;
⑵、9月20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居委会书记、主任工作人员会议,并下发工作方案、表格,组织培训;
⑶、电视及政府公告7天;
⑷、9月底启动正式报名,至10月底结束;
⑸、10月15日前乡镇复审完毕;
⑹、11月底前小组审查完,并公示7天;
⑺、11月中旬网上公示;
⑻、11月底前研究分配摇号方案,12月上旬召开领导小组会,确定时间。
七、直供组的设立:
⑴、2012年摇号落选282户家庭;
⑵、租住危旧直管公房约300户家庭(收1万元押金,分房后退房,由国土局收储),原公房住户申请条件不受上述公租房条件限制,但已申请的不得重复申请;
⑶、民政局核定的重点优抚对象;
⑷、四级以上残疾家庭视报告情况优先;
⑸、拆迁、改制、特殊贫困老信访家庭。
八、房租确定:廉租住房与公租住房租金统一为4元/平方米*月;享受廉租房家庭另行发放住房补贴,原有的住房补贴取消,按2.8元/平方米*月补贴。
九、住房补贴:此次摇号中签家庭全部取消住房补贴,此次轮候家庭全部发放住房补贴,原有的取消。
十、服务用房安排:幼儿园、门店(含工业园门店)一律向社会公开招租,租价高者优先。
十一、物管企业确定:
⑴、租金0.4元/平方米*月;
⑵、取近两年评比优胜前两名物管企业,由领导小组共同面试择定一家承担,12月底前定好。
十二、轮候对象:可设100名,一个月内不接房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轮候顺序承租。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