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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都昌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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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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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08:29: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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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cp1988 于 2015-7-31 08:31 编辑

    事件详细如下;

    我叫曹柏林,男,51岁身份号码360428196404240316都昌县周溪镇虬门新屋村人。2014523日因家里加工贝壳有少量粉尘掉落在江华珍厕所上(事后我对粉尘排放进行了改造),江华珍把大粪浇到我家里,我上去他们家说理,结果江华珍先动手打人,结果双方都受伤,我和妻子被打头破血流,后到都昌县中医院住院治疗。江华珍也受伤后到都昌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1 江华珍来到都昌县人民医院找到其丈夫堂弟曹保平系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医生,凭空捏造虚假伤情,其伤势情况医生做了B CT 等检查,但是从客观材料上找不到任何能够轻伤证据。而通过其亲属关系找其他医生帮他写了大量不真实,没有东西支撑的诊断结果,如视网膜出血(需荧光血管造影或眼底照相来确定)等想凭其虚假的伤情来鉴定出轻伤,从而来达到整我的目的,在第一次鉴定出来以后,江华珍更是提出了要我赔偿16W,还拆掉房子给他修路的条件,房子是03年建的(没有任何地皮占用纠纷)来敲诈我,我是个农民什么也不懂,在江华珍轻伤鉴定证明出来以后,本也想息事宁人,到处借钱来满足江华珍要求,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四处举债才弄到70000元,给江华珍了结此事,但是江华珍不同意,后经我儿子反复查证其伤情认为其伤情明显存在造假,都昌县人民医院很多内容与转院九江后材料,简直是自相矛盾,都昌县诊断;视网膜出血,玻璃体积血等既没有客观检查(做B CT 等)来证明,而且和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诊断不一样,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双眼玻璃体浑浊,左右眼视网膜检查查没有出血情况(附;都昌和九江医院出院材料)

    2 转院去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找医生开局了虚假的疾病证明书(视神经萎缩),经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调查情况属实,的确没有做视神经萎缩的检查(视神经诱发电位,中心视野,OCT)医生就出具了虚假的疾病证明书,有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方的调查(附;九江医院的情况说明和门诊医生疾病证明书)
    3.本人也将上述情况告知都昌县卫生局,投诉曹保平医生协助其嫂子江华珍来捏造不真实的伤情材料来诬告陷害我,曹保平不知在哪得知我通过卫生局状告人民医院的消息,都昌卫生局你的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口号呢?去年提交的材料,到现在都没有通知和任何答复!
    4,江华珍在到武汉司法同济医院后进行二次鉴定当时武汉同济司法鉴定中心张玲莉教授就送检材料当场结论,第一手材料(都昌县人民医院材料)所指出的轻伤证据没有支撑的客观依据,张玲莉教授说江华珍在都昌县人民医院的诊断;玻璃体积血,视网膜出血可以构成轻伤,但是没有客观检查作为依据来证明,而是医生写的,所以当场结论江华珍为轻微。

        由于都昌县人民医院提供了很多没有客观检查材料支撑的诊断记录,提供给司法部门,造成司法部门对事件性质定性的偏离,给我造成了经济上精神上极大的损失和伤害,本次事件的鉴定次数更是多达6次,去了都昌县,南昌市,武汉市去了三次,上海市(费用全由我出)至今鉴定都无结论,为什么没有结论呢?那是因为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4.4a中规定视网膜出血须要眼底照相或荧光血管造影佐证没有就不能证明这一点,没有这2个直接材料其中一个就不能证明视网膜出血! 事件的时间到现在达到了1年2个月之久,导致全家工作事业大量耽搁,为此事东奔西跑!请都昌县人民医院能给出合理真实的答复,给本人一个澄清事实的真相,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还我们都昌县老百姓一个风清正气的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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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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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08:29: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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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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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08:29: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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