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2-31 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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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都昌县的于先生向本报反映,2007年他在芙蓉佳苑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然而,9年过去了,房产证至今没有办下来。
于先生对浔阳晚报记者说:“芙蓉佳苑小区一共建了3栋,第2栋、第3栋的房子都办理了房产证,就剩下第1栋的房产证没有办。第1栋房子是一位陈姓和查姓的经理合伙开发的,据说他们之间有经济纠纷互相推诿,谁也不肯出钱才导致办房产证的事情一拖再拖。当初我买的房子是1150元/平方米,现在对方要求每平方米再补几百元才能办理房产证,这个要求我实在难以接受。因为购房合同上约定业主交完契税后,由开发商缴纳其他的费用。”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查姓经理,他表示,房产证确实一直没有办下来。原因是当初卖得很便宜,而后来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时候,发现一些费用已经涨价,需要业主补差价,每户最少五六万元。不过这其中开发商会出一部分,业主实际只要支付一两万元。如果业主不肯支付,他也不会去办理房产证,因为那样自己会亏本。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商品房价格,即使房屋成本价大于房屋销售价,也不能随意要求业主补差价,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理由拒不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按照开发商违约将其告上法庭。(浔阳晚报记者 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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