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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GB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自2016年5月4日起,企业生产的黄金产品,最高成色印记只能标注为“足金”,即黄金含量不低于990.0‰,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当企业生产的贵金属首饰含量为999.0‰及以上时,应制定企业标准声明贵金属含量,但贵金属纯度仍应该注为足金、足铂、足银。
5月5日,记者走访县多家黄金饰品店看到,此前在标签上明确标注的“千足金”、“足金”已统一为“足金”,但是消费者仍然可以有多重选择。在步行街老庙黄金银楼记者看到了关于取消“千足金”称谓的通知单,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将金饰品的标注牌进行更换。据店员所述,以前的千足金金产品(纯度为999.0‰)现在的标签改为“足金”,但在金饰品名称下增加了一行“主体含金量999.0‰”的小字。在老凤祥银楼,“千足金”标注牌已全部更换成“足金”标注牌,并且消费者以旧换新还是和以前一样。
据了解,新规实施后,消费者如发现商家在销售金饰品中仍有“千足金”、“万足金”等违规标注,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一旦查实,将会依法处罚。(记者 王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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