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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微信“摇来”男友 男方染性病逼其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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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17:0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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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微信“摇一摇”,19岁的男子孙方(化名)和13岁的女孩小红(化名)相识并发生关系,后来孙方染上性病。因怀疑是小红导致自己得病,他找到小红勒索治疗费用,在女孩无钱偿还的情况下,男子竟介绍女孩和不同的男子发生关系,从中抽取提成。目前,该男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打工小伙 与13岁中学生“网恋”

  小红,今年13岁,出生在河北故城县的一个小村庄,是一名初中生,家庭生活并不富裕,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去年,在外打工的母亲给小红买了一部手机,以方便他们之间的联系。然而,因爷爷奶奶上了岁数,疏于对小红的教育和管理,手机竟成了小红和不同男子之间聊天的工具。

  和孙方的相识就源于一次聊天。今年3月份,通过微信“摇一摇”的方式,小红认识了禹城19岁的孙方。孙方的出现满足了女孩在金钱上的需求,除了甜言蜜语,孙方不时地给小红邮寄零食、衣服,这让小红尝到了甜头,两人的感情也逐渐升温。5月的一天,孙方来到河北故城找小红,两人在一家小旅馆内发生了关系,后来孙方干脆辞掉工作,来到河北在故城租了一间房子,与小红过起了二人世界的生活。

  直到7月份,因两人在一起吃喝玩乐,孙方打工挣的钱花得所剩无几,孙方便离开了小红返回禹城,两人就此失去了联系。

  查出性病 向女孩勒索4000元“治疗费”

  然而,8月份,孙方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竟然得了性病,前前后后治疗花了2000元的费用。孙方觉得自己得病和小红有很大关系,决定向其索要“治疗费”,于是又通过手机和小红取得了联系,随后孙方到了河北故城,称自己得病花了8000元的费用,需要小红支付4000元的“治疗费”。

  由于还是个学生,小红根本没钱给他,但孙方不依不饶,甚至还拿着木棍威胁小红,如果不给钱就报案,小红很害怕,就给他写了4000元的欠条。之后孙方一直在河北待着,等着小红还钱。几天后,小红找到孙方,先给了他100元钱,称自己会慢慢还他。“你不是说没钱吗?这钱哪来的?”看到小红掏出钱来,孙方感到很奇怪,便询问小红钱是怎么得来的。让孙方没想到的是,小红竟称自己和另外一个男子发生了关系,男子给了她100元钱好处。孙方顿时感觉这是一个挣钱的门路,就对小红说,可以将她带到禹城,因为毕竟在禹城认识的人多,这样能为女孩介绍更多的“客户”,方便女孩尽快还钱。于是,10月初,小红便跟着孙方来到了禹城。

  女孩“失踪” 原是被男友带到禹城卖淫赚钱

  小红出来几天后,老师发现她好几天没到校上课,也没有请假,感觉有些异常。老师找到小红的家里,爷爷奶奶却称小红说这几天在同学家里住,好几天没回家了。小红的老师赶紧打电话,告诉了其在外打工的父母。得知情况后,小红父母立即返回老家寻找。从小红的一位同学那里得知她和孙方的事后,小红的父母赶紧找到了他们原来租住的房子,但房东说两个人早已经退房。听小红的同学说孙方是德州禹城市人,小红的父母就一路找到了禹城,并在禹城市公安局报了案。

  民警经过侦查,在孙方的租住处找到了女孩小红,面对父母,小红痛哭流涕,将全部实情都告诉了父母。据小红介绍,自己来到禹城后共和三名男子发生过性关系,赚取的250元钱也全部被孙方拿走了。然而,几天下来,孙方仿佛人间蒸发,一直没有出现。近日,民警通过QQ假装要和小红“交易”,在见面地点将孙方抓获。

  目前,因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罪,孙方已被禹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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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孙方不涉嫌强奸罪?

  在看完这个案例后,读者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其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那么本案中,孙方为什么没有涉嫌强奸罪呢?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案件审讯过程中,孙方交代,自己与小红发生关系时,小红向他说自己16岁,他的确不知道小红未满十四周岁,而且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小红的证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孙方确实不知小红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但如果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此,本案中孙方并不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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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28 17:24:35 | 只看该作者
13岁发育了吗 - -
  • TA的每日心情
    可爱
    2015-2-10 15:12
  • 板凳
    发表于 2014-10-28 17:52:52 | 只看该作者
    恶心的世界,,,太恐怖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4-10-29 09:02:58 | 只看该作者
    13岁,这也太不懂事了吧。一点都不自己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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