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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 【房管局】廉租住房保障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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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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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17:4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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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36042800FGJ-SP-0003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核

    行使依据

    廉租住房申请管理办法

    办理主体

    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受理条件

    都府办发[2011]95、96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必须为县城市规划区内非农常住户籍2年以上(即2009年12月1日前为县城市非农常住户籍);
    2、申请家庭成员中无财政供养人员,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在岗在编人员;
    3、申请家庭为县民政部门核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和《关于加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09)9号文件中规定的对象;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m2以下(含10m2);
    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按政府文件的规定

    承诺期限

    按政府文件的规定

    办理部门

    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理地点

    县房管局

    联系电话

    5228188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都昌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查表

    监督电话

    522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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