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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6042800SF-SP-0001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公证处机构变更(初审)
行使依据
《公证法》第14、15、16条
办理主体
县司法局
受理条件
1、变更申请; 2、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审查意见;3、《公证处执业许可证》副本; 4、省司法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司法局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0792-5223329
权力运行流程图
公证处机构变更许可流程图
服务表格
公证机构变更审批表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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