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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母亲的血泪控诉
俗话说:财痛人心子痛肝。当一个母亲亲眼看到一把匕首刺进儿子的肢体,皮开肉绽,血流如注的时候,你能体会到做母亲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疼吗?你能看到母亲的心在滴血吗?
我就是这位母亲,名叫詹双凤,1959年8月生,都昌县和合乡双峰村委会庵前自然村人。我命苦啊,1978年(19岁)结婚,婚后共生四子一女,不想丈夫于1992年英年早逝,30出头便成了寡妇。那时,大儿子14岁,最小的孩子才姗姗学步。儿女是娘的心头肉,我担心如果再婚他们被人歧视,所以坚持独身,带着5个孩子艰难度日,耕田种地,起早贪黑,只盼着孩子长大成人,苦尽甘来。20多年过去,5个孩子都先后成家了,我布满年轮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历来教育儿女要与人为善,不要争强斗胜,如今,我满足于吃穿不愁无灾无难的生活。岂料人在屋里坐,祸从天上来。就在农历年前,突遭血光之灾!
下面我说说整个事件(案件)的来龙去脉。
一、和合街购地建房,未曾想身陷“虎穴”
2001年,我的二儿子詹昌喜向乡政府购买一块建房地皮,地处和合街西侧(乡财政所对面)第二排,2005年建房(坐北朝南),未曾想却身陷“虎穴”——房东侧临街第一排是和合居委会石街口村詹火苟大儿子詹义华的房子,房后(北面)是其二儿子詹国华的一幢豪华别墅,形象地说,詹昌喜的房子犹如“刀”里面那一撇,两面被包抄。只因詹火苟这一家人并非善类,故而有“卧榻之侧猛虎酣睡”之危。
其实,这只猛虎从未酣睡,一刻也没有停止对詹昌喜的侵害:
1、不管建设规划,别墅强占地皮
和合街是统一规划建设的,街两侧不管几排房,与街道平行的南北长度是均等的,但詹昌喜的房子比临街第一排和西面第三排的房子短了约2米,形成一个“凹”字。原因就是被詹国华的别墅强占了。其别墅也是坐北朝南,门前是偌大的院子,院门面东临街,第一排是他大哥詹义华的房子,自然不会兄弟相残,第三排因地势的原因占不了,只有詹昌喜合该倒霉,被他家的大院不合理的“凸”进来。
2、化粪池“难安身”,东不就北不成
詹昌喜建化粪池,按理是建在屋后北面,詹国华断然不肯,说是风水气味都不好,其实其别墅地面比詹昌喜房子高出2米多,根本不存在气味问题。詹昌喜与西面第三排房子是紧挨着的,没有空隙,只好建在东面与詹义华房子相邻的巷子里。詹火苟一家又不高兴,其妻朱某花整天骂骂咧咧,詹昌喜一家只好装聋作哑,默默忍受。
3、上街通道砌墙,让你出门兜圈
詹义华临街房子与相邻南侧房子之间有一条3米通道,是后面第二排、第三排住户出门上街的道路,但詹义华生生做出“绝路三尺”的事来,在自己房子南侧房子后墙之间砌起一道墙,挡住出路。詹昌喜由此与之发生争执。2014年乡政府与两村领导做过调解,明确要求对方不能砌墙,但对方蛮横无理,直至今日拒拆“拦路墙”。
4、三根水管三挺枪,雨水污水喷邻墙
詹义华屋后有三根出水管,犹如三支水枪,直挺挺的对着詹昌喜的房子,最底下一根是排厨房泔水的,污水全都排在巷道里,二楼南边一根是排洗澡水的,詹昌喜家里人若从东门出去,说不准就被洗澡水淋成落汤鸡,北边一根是排顶楼自然雨水的,如遇大雨,其楼顶积水从水管喷涌而出,射到詹昌喜房子的墙上。詹昌喜屡屡请求对方接个弯头将水管引到地面上,对方却充耳不闻。为此,詹昌喜苦不堪言。
二、恶兄弟挥刀砍人,受害人可能致残
在这里先介绍一下对方主要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詹火苟,60多岁,在乡财政所看门。其妻朱某花,60多岁,在和合派出所做饭。他们以为自己在“衙门”干活,很是得意。长子詹义华,40多岁,农民工;次子詹国华,40多岁,农民工,很牛很暴力;三子詹建华,近40岁,间歇癫痫病。
2017年1月9日(农历腊月12日),我二儿媳罗华因“挡路墙”的事与对方理论了几句,遭到詹火苟的殴打,我上前说打人不应该,又被詹火苟与詹建华打了。我立即与儿媳进屋,闭门避祸。
1月22日(农历腊月25日)上午9时多,因过了年要出门,詹昌喜想在年内与对方说一下水管改造的事,其时詹义华不在家,便走进詹国华的别墅里,请詹火苟去实地看一下水管,詹国华不让老爷子去,自告奋勇来到现场。在詹昌喜提出用弯头将水管下水引到地面后,詹国华说其兄不在家,涉及改造水管要经费,他做不了主。詹昌喜说,这改造水管的事我也不是今天才说,你们总是不理不睬。其时,詹火苟夫妇站在其别墅院墙边(可以直视现场),朱某花则在叫骂。我三儿子詹万龙在老二家睡觉,听到外面吵闹,穿着布拖鞋出来了,指责詹火苟前些时间不应该打自己母亲。詹国华立即怒火中烧,一把抓住詹万龙前胸,通过詹义华“拦路墙”的口子,一直拖到正街上,扭了一阵,詹国华转身向家里跑去,出来后一手一把菜刀,旋风似的奔出,平心而论,詹火苟试图阻止没拦住。这时,詹建华拿出随身的匕首,大声叫骂。詹国华持双刀冲过来,右手挥刀向詹万龙砍去,詹万龙一躲闪,詹国华砍空,刀也掉到地上,詹建华挥起匕首,猛然刺进詹万龙左手臂,顿时血流如注,人骤然倒地。那把匕首掉到地上后发现已经弯曲。我前后一直在现场试图化解冲突,但毫不济事,此时见儿子手臂汩汩流血,脑子一片空白。
詹国华并未因此罢休,先是打电话叫人,接着拎着另一把刀去追砍詹昌喜,幸被詹昌喜把刀夺过扔掉。不多久,来了三部小车,其家族十余人赶来助阵,詹国华左手扣住詹昌喜的脖领,右手狠揍其脸部。
十多分钟后,和合派出所民警李明到了现场,立即安排将詹万龙送往县中医院。1月24日(腊月27日),詹万龙与詹昌喜到都昌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人体损伤鉴定。詹万龙左肘外侧创口10.5㎝,左桡神经断裂,做肱桡肌及桡侧腕伸肌断裂,当前鉴定为轻伤二级。同时该鉴定书说明:鉴于詹万龙伤及左桡神经,如六个月后遗症留左肘关节功能严重障碍,可以补充鉴定。也就是说詹万龙左手可能残废。詹昌喜左颧部见1.5×0.2㎝表皮剥脱,符合钝器伤特点,鉴定为轻微伤。
三、违法犯罪气焰不减,呼吁各界伸张正义
如此穷凶极恶,目无国法,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凶,詹火苟一家毫无愧疚之心,对詹万龙住院医疗费分文不付,且嚣张气焰不减。2月9日(正月13日)我从县城回家,朱某花看到我后大声叫骂:“我就是不出一分钱,你们一家人不打不乖,下次还要打!”我揣摩他们的心态,以为涉嫌犯罪的是一个癫痫病人,法律会网开一面,不负刑责,有理由向受害人一方和执法部门叫板。其实他们不懂,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责,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神志清楚时要负刑责,而癫痫病人并非精神病,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大脑功能障碍的慢性疾病,发病时倒地抽搐,不能自己,更谈不上伤人,不发病时与正常人无异,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刑法》第384条和詹万龙当前鉴定为轻伤的结论,詹建华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符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6个月后再次鉴定为重伤,则符合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詹昌喜的轻微伤,詹国华应当受到治安拘留和处罚。此外,詹国华是这起恶性刑事案件的制造者和组织者,应当连带承担刑事责任。
这是一位母亲的血泪控诉,期待法律的庄严和执法的公正,同时也期待所有富有正义感的人们给我一点同情和声援!
控诉人:詹双凤
手机号码:15170262768
身份证号码:360428195908191429
2017年2月10日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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