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周慧)3月20日,有网友在九江论坛发帖称,3月18日下午5点左右,一名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发生纠纷,出租车司机被乘客用雨伞戳伤,有群众称该乘客是都昌县某单位“领导”。当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核实。
出租车司机面部流血(司机供图)_副本 出租车司机:被乘客戳伤脸部 20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当事人、出租车司机宋先生。据其介绍,3月18日下午5点左右,一名年龄约50岁左右的男子从都昌县庐山大厦附近乘坐出租车前往都昌县长途汽车站对面,到达目的地后,原本8元的路费,该男子却只同意付5元钱。 “这名乘客说‘我在县城内坐谁的车,不管到哪都只给5元’。但他掏出的是10元钱,于是我就收了8元钱车费,只找零了2元给他。”宋先生说,该名乘客见其收取了8元车费,便要求在现场重新兜一圈。 宋先生告诉记者,他拒绝了该名乘客要求,准备再找3个硬币给乘客,但该名乘客坐在后排情绪有点激动。“乘客一直坐在后排说,我就准备回头,没想到突然遭到对方用雨伞袭击。他一直用雨伞敲我,敲了好几下,伞戳到我的眼睛旁边,割了个3公分长的伤口,脸上满是鲜血。”宋先生说,事情发生后,其拨打报警电话,在等待民警的过程中,该名乘客叫来了两名人员把他截住后,离开了现场。 “经现场围观的群众辨认,这名乘客名叫陈某旺,是县工商局的一位领导。”宋先生说,报警后,民警为其做了笔录,“我自己去医院急诊给伤口缝了针,事情过去两天了,也没人给个说法。” 相关单位:涉事者是公务员 当日,记者从都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此事,该局已经进行调查。经初步了解,3月18日下午5点左右,该局公务员陈某旺乘坐出租车从庐山大厦前往迎宾大道曹村,因出租车司机未打表明示收费标准且多收费用,造成双方发生争执(有肢体接触),致司机受伤,当日大树派出所已介入处理。 对此,都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回复表示,陈某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上述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该局会认真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督促陈某旺积极配合大树派出所调查,接受处理。 随后,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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