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会治)5月3日,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永琳,省环保厅大气环境保护处处长王琳,九江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谈太煌等一行五人到我县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长钟有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毅,副县长胡雄民陪同。

曹永琳一行先后来到都昌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及其附近的道路、建筑工地、县一中等地察看了解大气环境保护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曹永琳指出,今年以来,由于都昌受传统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影响,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到位、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不够规范等致使大气环境质量一直不理想,通过整改,近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要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必须认真排查污染源,以问题为导向,细化责任目标,加强执法监管,强化协作配合,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曹永琳对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针对性。加强“四尘、三烟、三气”的监管力度,对站点周边工地、餐饮、烧烤点、道路主干道进行管控。二是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方法和手段。工地要施行“休克疗法”,工地要增设扬尘监测设备,见数据罚款;要增设雾炮车,加大道路主干道机扫率保持湿度。对数据进行跟踪、通报;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油烟的管制。三是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科学研究。数据监测站点的选定要避开风道,要对监测站点的数据进行分析,对设备运维人员进行培训。
会上,王琳对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了解,一是我县对建筑工地扬尘的违规处罚力度;二是渣土车的管控情况;三是城市保洁服务模式及设备配置情况;四是公安部门对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的处罚情况。对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王琳建议,一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二是部门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三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严格问责;四是治理措施要落实到位;五是道路要进行监控管理;六是工地要安装扬尘监控设备;七是要优化站点监测设备。
会上,县长钟有林详细汇报了我县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对省市领导对都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下一步,都昌县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部门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制度,对因履职不力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对产生大气污染的企业和个体户严管重罚,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严格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部门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管督查,做到环保部门三天一督查、政府一周一督导。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部门履职不到位三次及以上的,形成督查通报,将约谈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严肃追责。在省市领导的指导,县委、乡政府的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情况下,共同打好都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毅,副县长胡雄民分别就各自分管的工作作了汇报。
县环保局、城管局、建设局、交警大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规划执法大队、工信委相关领导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