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提出明确要求。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切实把日常监督做起来、做到位,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突出监督重点。在监督对象方面,既对全体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又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别、分层次研判,深入查找难点、焦点、盲点,将全面监督与精准监督、日常监督与长期监督相结合,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规范权力运行。
创新监督方式。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监督的重要抓手,变被动为主动,在综合运用检查抽查、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法的基础上,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路线、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五不”形式,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调研,吃透实际情况、找准监督方向。做实纪律监督,深入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发挥“查处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增强监督合力。把日常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出台加强执纪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从监督检查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巡视,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监督检查部门速查速办,并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