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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临近,都昌县提前发出通告,要求公众采取居家祭祀、鲜花祭扫、网上祭祀、社区公祭、家庭“追思会”等简便、新颖、文明的祭祀方式,还可以用献花、种树木等高雅文明的祭祖形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都昌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今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公众:祭扫活动应注意火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携带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的塑料祭祀品祭扫。严禁在县城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焚烧祭品。公墓区祭扫要在指定地点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特别是在南山公墓区内严禁焚香点蜡、烧纸鸣炮等带火的祭祀行为,坚决杜绝明火进山。殡仪馆、公墓区等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维护文明祭扫秩序,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殡葬用品经营业主必须销售文明、环保祭祀用品,严禁销售不易降解的塑料祭祀品,如塑料花等;严禁销售封建迷信祭祀品,如祭祀冥币、祭祀房屋等;严禁占道销售祭祀用品。倡导鲜花祭扫、居家祭扫、网络祭扫和社区公祭等文明绿色祭扫方式,推行“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导开展瞻仰祭扫活动,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严禁公车扫墓。对阻碍清明安全文明祭祀、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张铭 黄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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