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1-2 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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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整治“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抓关键,在主体责任上营造齐抓共管的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关于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强化责任追究的要求,细化措施,狠抓关键,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细化责任。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事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部署,高位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执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严明党委主体责任,建立“四张”责任清单:县委班子责任清单,明确加强领导、用好干部、作风建设、为民谋利、惩治腐败、源头治腐、监督制约、廉政教育8项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明确强化领导、管好队伍、当好表率3项责任;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强化担当、日常管理、接受监督3项责任;乡镇、部门责任清单,县委与乡镇、部门签订责任状,签字背书,压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二是制度规范。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的重要方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都昌县科级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实施方案》,组织28个乡镇、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在县纪委五次全会上述职述廉,报告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现场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以“千名干部联系服务万户群众推进‘连心’工程”活动和“进百村、帮百企、联万户”活动为载体,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用好干部。把用好干部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来抓,始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三重”:重作风、重实干、重公认,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用上来。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对33名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进行了提拔重用,社会反响较好,推动了工作,促进了发展,形成了真抓实干的良好干事氛围。
四是考核问责。由县委牵头,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各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4个单位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进行了问责追究,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二、抓深入,在干事创业上营造真抓实干的环境
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作风建设经常抓、长期抓。今年,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持四个深入,着力开展“为官不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在全县营造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等配套制度。坚持做到“三个三”:执行会议文件、领导活动、检查评比“三个缩减”,推行文件简报、领导调研、新闻报道“三个精简”,实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支出“三个节俭”;强化“十不准”纪律要求:同城不准吃请、中午不准饮酒、不准违规公款宴请、不准铺张浪费、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年终走访送礼、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购年货、不准进营业性娱乐场所用公款消费、不准收受有价证券和钱物;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引导各级干部把心思用在工作上。
二是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后期整改。对梳理汇总的135个问题挂单督办。按照整改限时制、台账登记与销号制、整改责任制、承诺制和情况通报制“五项制度”,逐条整改落实。目前,全县已办结事项133件。对各单位“两方案一计划”、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进行督导,进行综合评判,确保不走过场。在持续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30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时,认真开展县委部署的16项专项整治任务,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领导、落实方案、落实人员、落实时限,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加强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已修订完善了议事决策、工作落实以及廉政建设等相关制度。建立通报督促落实制度。将教育实践活动需要整改的事项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内容,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全程跟踪问效。并在都昌报、都昌电视台等县内主要报刊媒体,开设“转作风、看变化”等专栏,集中公告各单位整改事项,已集中公告12期涉及整改事项60余项,在《江西日报》、《九江日报》公告整改事项4项。县委书记“网络问政”征集到的6条网友意见建议,也已全部回复办结。
三是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始终把大干项目、决战工业作为锤炼作风的重要平台。实行县级领导带头招商、部门乡镇组团招商、季度调度促进招商、征地招工服务招商,掀起大招商、招大商的新热潮。召开县四套班子会议,对28个重大工业项目、2个平台拓展工程、18个重点城建项目全部交办,实行县级领导帮挂。紧紧围绕决战工业500亿,加快园区发展,全力决战工业。今年以来,共签约引进5000万以上产业项目11个,7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其中庐山百草堂生物制药总投资20亿,创造了都昌工业项目的历史。1—4月,完成财政总收入5.1269亿,增长20.4%;生产总值、固投、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今年将决胜工业主营业务收入300亿。
四是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在全县开展“为官不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向“不适应、不干事、不履职、不担当、乱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开刀”。专项治理活动对象不仅覆盖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还将延伸至村委会。重点围绕 “庸、懒、散、慢、玩、浮、乱、软”等八个方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将向社会各界印发调查问卷,征求广大群众对干部“为官不为”等不良作风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单位“一把手”在县有线电视台公开介绍本单位专项治理活动的做法和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开设专项举报电话、信箱,安排专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配套出台《都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严肃问责追究。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明察暗访组,实行常态化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除对当事人严格问责外,还将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目前,已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对6个单位14名干部职工进行严肃处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抓常态,在政治生态上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坚决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力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完善监督、教育、治理、办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高密监督。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扬钉钉子精神,拧螺丝的劲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方面,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对违反会议纪律的15个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另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进一步规范县乡纪委书记分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职能坚决转出去,已将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和管理、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和管理、政务服务专网建设和管理、绩效管理考核等5项工作进行整体移交,不再参与职能部门的一般性业务检查,一切都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第三,整合县纪工委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力量,探索开展对部门、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巡查工作。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乡镇、部门和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巡查成果,对发现重点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发挥巡查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二是高效教育。把反腐倡廉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县四套班子成员集中学习《2011年换届以来江西省纪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汇编》一书,谈阅后体会,谈案例感想,谈廉政建设,筑思想防线;依托县委党校平台,举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业务培训班,140余人参训;转发省纪委《关于我省5起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关于七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5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市纪委《关于修水县工商局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并造成严重后果问题的通报》,强化警示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推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常态化制度,33名新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利用九江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都昌基地,启动全县科股级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展厅工作,136个单位递交了参观报名表,参观批次达196批次。在中央省市媒体刊发反腐倡廉新闻稿件60余篇(条)。
三是高频治理。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科级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4月,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款9.924万元;继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个人自查自纠表格进行抽查核实;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立案4起,涉及党员干部5人。继续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
四是高压反腐。把查办案件的重点聚焦在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在纪委办案过程中,严明纪律约束,不得泄露案情、不得干预办案、不得影响办案人员,严格执行《都昌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办案件协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了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等部门办案的协调配合。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8件,立案24起,结案18起,涉及科级干部3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尽管我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上,落实了主体之责,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足。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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