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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明镜高悬—邵 于 2016-5-16 13:43 编辑
对“村委会主任副支部书记行凶打人”一帖的声明
近期,在都昌网上一则关于实名举报本人行凶打人的帖子在网上迅速传播.其中涵盖大量关于本人的负面不实言论,言语中极尽贬低诽谤之意.而且打人事由也是捏造诬陷.由于互联网空间传播迅速广泛.其已经对本人名誉产生了影响.所以本人在此进行澄清并声明,希望众网友不要被混淆是非.不要听信其的一面之词!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本人名叫邵徽平而不是被他所说的邵微平,作为同村人对于本人的名字都记不清楚我实在觉得荒诞,这样的人诬陷别人连名字都能打错足见其内容没有可靠性!事件经过:本人于4月19日在北山乡政府开会.邵金毛带着汪满春在北山乡财政所查棉花种植补贴款的回去的路上北山中学门口被四个流氓扇脸.而后诬陷本人指使的,事实是本人与其一点干系都没有.而且当时正在政府开会,其诬陷是本人指使的话请拿出人证、物证,而且其说四个流氓说是邵主任指使的纯属于捏造没有依据的谎言.没有合理证据证明.其说有监控录像那就请把监控视频调取出来证明,而后回到村里后径直来到我家,气冲冲的说诬陷说是我指使流氓扇他脸.然后放狠话说等会他带着刀、叫他“当兵的儿子端着枪”来我家弄死我和我的家人.然后其在村里到处传播说本人打人.到处捏造事实对本人进行诽谤,在当天下午4:00左右本人走过村里的小卖部时候.其对着邵友泉说是我指使的人打的他.本人回应说:“你60多岁的老人说话应该讲究证据”,他就随手拿起空酒瓶指着我并想要砸我.在面对危险 胁迫时候本人本能的把酒瓶抢夺下来.这在法律上应该叫自卫,如果没被抢下来本人可能已经住院了.那样我就是受害方了,抢夺下酒瓶这一行为合理合法也是法律所赋予的正当防卫,当时围观的群众较多.在周围群众的调解劝架下本人出于事态的考虑散开.其后他又拿起酒瓶朝着我抡.本人出于本能反应而进行防卫.争执之中其被小卖部的杂物绊倒而负伤.倒地时候手里还拿着酒瓶.而后拨打110把警察叫来.还大言不惭的问警察:“我请流氓来打他可以不?”,关于争执的过程可以详询当时在场的当事人.众认可以为我作证.
本人实则无意和他争斗.其已经60多岁已届古稀之年.而且身型体瘦.本人也是村官出于面子的考虑是不会也不想去和其争执.奈何其这般诬赖人并到处散播谣言.对本人的名声造成恶劣的影响,而其媳妇又在信息网络上发帖捏造事实,诽谤本人,对本人造成恶劣影响并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之规定处罚。而其罔顾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蓄意发帖造谣并进行侵权,本人视情况保留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其在争执中轻伤然后蓄意去住院.本来并无大碍.几天就痊愈但一直赖着不出院到目前已经住了近30天.其声称已经花费住院费1万多元.其家人一直找本人交涉要求本人赔偿住院费误工费 以及损失费,这明显就是在讹人.本来伤害的发生的原因就是在争执中被绊倒而非我的过错.对于这种行为往严重的说会涉嫌敲诈勒索罪.所以本人未予理会.即使这样本人也对医药费也有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其可以扩大不合理不正当的医疗费用目的在于讹取更多的钱财.对于此事我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比如通过派出所的调解或者法律的起诉.我相信法律的公正.我相信法院不会保护这种恶意住院讹钱并蓄意扩大不正当费用的行为。
其一直仗着自己儿子当兵来压制我.当初还叫嚣着叫他儿子端枪来杀我全家.试问这还是共和国的军人吗?军人应该是保家卫国不受外来侵犯.而不是端着枪对着自己人.军人就应该担负在战场上杀敌报国的责任而不是利用自己的军人身份来威胁来恐吓手无寸铁的公民,我想这样的人当军官也是个遗憾吧.想告诉大家的是本人也是一名军人.本人1984年光荣参军并服役于54260部队.并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其中包括法卡山战役、老山战役等一系列大小战役.受过团嘉奖、营嘉奖多次.而且在战役中光荣负伤痊愈后于1986年光荣退伍,而后一直在外打工于2011年在乡政府以及村委会的领导的委托下以及群众的拥护下出任村委会主任,本人每个月都有民政部的参军补助,本人就从不会因为退伍军人的身份来压制、威胁别人.相比他叫儿子端枪来光彩的多.我认为军人就要有军人的模样.保国戍边.而不是用来显摆用来胁迫为了显示自己有势力(注:本人有合理合法的证据以及人证证明其儿子当初进入部队的时候是通过走关系走后门才被征用,本人视情况再予以公布)。
对于邵金毛的为人欢迎各位来北山乡鲶鱼山邵村来打听来问问群众得实际情况.本人不会刻意抹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说其他的各种欠钱不还.过年借的人家的肉都不认账,品行村里人都知道,就我本人还为其在江西信用合作社担保的3000元至今为还.多次催债就不是不理会.纯属无赖.当初本人为其担保的原因就是顾虑他的条件窘迫.我想要是条件好点也不至于要来用这种卑劣的行径来讹钱吧.另外其连祖厅祠堂的公共财产都能侵占带回家占为己用.要知道祖厅在农村的重要性.这种行为为村民所不耻.其恶劣行径不胜枚举.但相信群众能够得知这是个怎么样的人吧!
邵金毛所发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诽谤帖子本人实则无奈才作出以上澄清.希望众网友能认清事实、明辨是非.不能听信其一面之辞.本人也会依据影响程度适时运用法律武器起诉其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并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邵徽平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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