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2-31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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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都昌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打出集中整治“组合拳”,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38条,查办案件17起20人。印发典型案件通报3期15起16人。
一、政策宣传入脑入心。做好会议有记录、学习有党课、宣传有专栏、媒体有版面、报道有声音“五个有”的标准动作,特别是做好“三个全”:一是专题党课“全流程”。县纪委对24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24名乡镇纪委书记给全体乡村干部上“集中整治”专题党课,村党支部书记带领全体村组干部专题学习,使乡村党员干部明政策、守规矩。二是专题宣传“全方位”。在县纪委官方微信“廉洁都昌”上开辟“集中整治”宣传专栏。在县电视台发布“集中整治”公告,在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集中整治”游走字幕;利用县政府网、县廉政网、县新闻网、公众微信号“都昌发布”、“廉洁都昌”等县主流媒体开展“集中整治”专题宣传,利用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短信,对“集中整治”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宣传,公布“集中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在全县上下营造出“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三是专题抽查“全覆盖”。针对集中整治的有关内容和政策,设置了5个问题,划分乡镇、县直窗口、群众三类,随机对上述三类单位人员进行电话抽查,重点抽查农村群众是否知晓集中整治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发现问题的监督举报电话,抽查结果及时通报,以此倒逼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自查自纠立改立行。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好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让广大干部群众人人知晓,特别是结合都昌实际和整治要求,精心设计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做到“三个延伸”:一是延伸参与对象。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在重点整治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居)“两委”的同时,要求各乡镇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将治理对象延伸至村组干部。二是延伸查纠责任。落实签字背书,即:村组干部由村支书签字把关,村两委、乡镇干部由乡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一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把关,股室负责人由分管局领导签字把关,副职领导由单位一把手签字把关,各单位一把手由所联系纪工委书记签字把关。三是延伸监督链条。要求将所有党员干部的《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在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三、督查推进从严从实。强化“三动”模式,让集中整治动起来,严起来。一是工作督查有推动。9月21日至23日,县纪委派出3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看原始材料、查相关资料等方式,对24个乡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二是线索排查有联动。县纪委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公安、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建立“集中整治”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组织对近年来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特别是进一步梳理前期廉政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交办督办,分类处置。三是通报曝光有震动。积极发挥已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采取印发通报、都昌廉政网、“廉洁都昌”微信平台曝光等方式,及时高效地通报已查处典型案例,以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目前已印发典型案件通报3期15起16人,通过都昌廉政网、“廉洁都昌”微信平台公开通报4次。
四、聚焦扶贫有力有效。作为省级贫困县,都昌县聚焦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专项审计善于借力。督促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会同乡镇纪委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二是廉政巡察主动出击。成立5个巡察组,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对22个乡镇开展5轮专项巡察,重点突出扶贫领域,发现套取、挪用、侵占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问题线索22条,涉及14个乡镇。目前,县纪委已组织6个调查组对每条问题线索进行核实,一旦查实违纪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聚焦重点执纪问责。在严肃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重点关注扶贫领域吃拿卡要、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起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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