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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林书记,
新年好。
祝您猪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求助
受害人张育森本人及家庭情况。
受害人张育森,男,汉族,未婚,生1988年08月20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周溪镇花桥村委会湖下咀自然村。身份证号码(360428198808202219)
父亲2009年去世。
母亲长年病床。本人低保与贫困户家庭。
因医疗事故经过导致患者致残原因(医疗过错)。院方无医术医德,草菅人命导致患者残疾。2016年‘6月25日,上楼梯不慎摔倒当时住入都昌县中医院,经医生诊断骨折。由于院方不负责任用实习生操作导致我手术长年不愈合。因其实施内时是使用伪劣钢板,因其操作不当。现钢板断裂。致我的接受治疗的脚三年都不能康复。一个小小的手术,三次调换钢板。无数次入院住院。导致踝骨萎缩,甚至残疾。于是医患纠纷就此酿成,为讨要说法,我变卖家产上县政府与卫生局,市政府,省政府,多次进北京国家信访局,结果是当地医院违背上级批示,背信弃义,采取敷衍,搪塞,推诿,愚弄等手法于事无补。我的健康在哪里,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种无良揽医贻误患者导致人财两失,谁之过?泱泱大国,朗朗乾坤,公平正义,自有真情在,有谁能为我伸张正义。
故此多次请求承担其责任未果,现在我因家庭经济耗尽,脚却又不能劳动。苦不堪言,故此提出上述请求,万望林书记领导予以重视,本人本着以人为本,依据法律良心,给予帮助为盼,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张育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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