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2-31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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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 | | | | | 《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1996年省人大第7号公告) | | | |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资金5万元; (三)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如无特殊原因,县人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 | | | | | | | | | | | | 1、填写《江西省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申办审批表》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主要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各三份(批准后,审批机关、职业 介绍服务机构、注册或登记机关各一份)
2、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
3、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4、职业介绍机构章程;
5、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及简历;
6、资信证明(由会计事务所出具);
7、办公场所证明(产权所有证或租赁证明,租赁期在一年以上);
8、法人代表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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