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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6042800NY-SP-0001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合格证
行使依据
《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办理主体
县农业局(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1、5类场所都必须提交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书面申请报告、场所平面图、场所位置图、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图"、兽医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2、大型养殖场所另需提交“兽医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环保部门审核意见“ 3、动物隔离饲养场所,动物产品经营、加工贮藏场所另需提交材料“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12天
办理部门
都昌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都昌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都昌县沿湖路35号)
联系电话
0792-5223298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监督电话
0792-52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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