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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告诉你
一个好消息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来领钱啦! 
一起来看看 ↓↓↓ 具有我县城镇户籍,原县属国有、大集体企业改制或破产后解除劳动关系,已实现灵活就业并持有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足额缴纳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含)3年的人员。 2018年10月9日-11月9日(工作日受理),逾期次年办理。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1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本人当年(或未享受补助政策年份)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企业改制或破产后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社保手册); 5、《灵活就业证明》材料1份; 6、本人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1份。 注:申报材料中所需申请表、证明在就业局一楼大厅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就业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
本通知未尽事项,由都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

这么好的事情 赶紧转发告诉你周边的人吧! 来源:都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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