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未如实作出报告的,对巡视巡察反馈、接受约谈函询等情况未作出检查或说明的,批评没有辣味的,都要逐一进行说明,请大家认真补上一课!”2019年7月11日,春桥乡党委民主生活会正在进行,参与现场监督的县纪委工作人员当场提出建议,主持会议的乡党委书记江和通当即打断了正在发言的同志,要求与会的同志剖析问题必须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一针见血。在短暂的错愕之后,会场的“火药味”浓了起来。“你作为党委书记,管理干部缺少较真,工作疏于统筹……”“你作为乡长,下基层联系群众还做得不够,办事不果断……”,这是都昌县纪委自2018年以来通过强化“三举措”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一个缩影。
“台帐式”管理。县纪委为防止全县民主生活会重形式、走过场、缺“辣味”等情况,配合县委组织部明确每次民主生活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并对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内容建立管理台账,比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防止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蜻蜓点水”、相互批评“温吞水式”,甚至剖析材料与上年度雷同、由他人代写、在网上抄袭,问题整改年年照旧等。
“担当式”监督。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担当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会前,对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材料从严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明确不全面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对查摆分析问题不深入、党性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实际的,一律要求推倒重来。对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程序不严谨、作风不民主等问题,对班子成员发言偏离主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等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提醒。
“清单式”整改。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县纪委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情况形成质量分析报告,并针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坚决防止个别同志会上表态积极、会后不了了之的情况,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工作由会议延伸到平时。
2018年以来,都昌县纪委先后派员171人次,对57个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共提出210条监督建议,对5名因自我检查材料与上年度雷同的科级干部进行问责,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魏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