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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城头镇青墩岭村未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百余农民被非法剥夺承包土地的权利。我村供120户,500口人,约500亩土地。97年3月,进行土地二轮承包,人均承包的土地约1亩。县政府发给土地经营权证。仅2年后,村委以完成上交税费为由,未经农户同意,将农户承包的地拿下另行承包,变相卖高价,之后每年均要重新承包一次,致土地承包关系无稳定性,依法承包成了空话,县政府发的土地经营权证成了废纸一张。全村近40户,百余村民持有土地经营权证却无地可种,占全村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承包经营权被非法剥夺。原八路军战士王经森全家五口人均系该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拿下,无一寸土地,生活在农村靠买粮食吃。当年跟党打天下,闹翻身分田地,没想到至今无土地承包权。王靖遵夫妇均为残疾人,全家五口人也无地可种,生活困难。
由于全村土地未实行依法承包,全村农民均未真正依法承包土地,全村土地管理混乱,非法侵占,高价买卖,毁坏土地的现象非常严重,我村显失公平公正,未实行依法管理,与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格格不入。
我村村委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53条,第54条等法律规定,侵占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百余村民强烈要求
1,归还土地,按1997年政府发证的承包面积或按现时人口分配承包地,将被剥夺的权利还给我们
2,在依法承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土地经营权登记,公平公正,体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
请上级党和政府在百忙之中予以过问,派人核查,落实。
请求人:王经森,王济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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