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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家住都昌县周溪镇大屋刘家的江先生家里被盗,一部Apple和900元现金不翼而飞。在当地派出所立案调查之后, 9月13日,小偷将财物归还了江先生,而且多还了100元现金。 17日下午,江先生的妻子刘女士介绍, 11日下午,刘女士夫妇有事外出,家里留下4个多月的小孩跟着奶奶在一起。 刘女士的家是青砖盖瓦的平房,没有装防盗窗户,当时纱窗是关起来的,刘女士的母亲带着小孩出门玩去了,只把门关上了,并且上了扣,但是未上锁。 “我的Apple放在房间桌子上,钱包放在枕头上,当我们夫妇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Apple不见了,钱包里面9张100元现钞也拿走了,只剩下零钱。”刘女士说,被盗时间在11日13时到15时30分之间。 发现财物被盗后,她们夫妇迅速拨打110报警。当日下午,周溪镇派出所民警赶赴了现场,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进行了多方面调查。 9月13日早晨6时许,刘女士的母亲打开家门的时候,发现了家门口有一个折叠起来的蛇皮袋。 “蛇皮袋拿到手上比较沉,打开一看,里面是我被盗的Apple,当我打开Apple皮套,发现里面放了10张100元现金。”刘女士感到很意外,被盗的财物送了回来,而且还多了100元现金。 财物失而复得,刘女士告诉了派出所,强调东西找回来了,并且要求撤案。 17日下午,周溪镇派出所的吕所长说:“事发当日,在接到110转警后,派出所的王志军警官赶赴了现场调查。现在,虽然财物已经归还了,但是偷盗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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