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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打网络谣言!严重者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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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5 17: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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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地方发生偷小孩事件”、“流感来了”……近期,一些造谣信息在微博、朋友圈疯狂转发,扰乱了社会秩序,引起公众恐慌,江西省公安厅加大工作力度,查处多起造谣传谣案件,4月14日,江西省举行“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通气会。

网民勿轻信谣言 应多方求证
  
    如何辨别网络谣言?“谣言不仅止于智者,更应止于公民理性。”省公安厅网络信息保卫总队调研员吴国强提醒,碰到类似信息时,不要急着转发,应先通过正规媒体或警方查看是否有权威信息发布,若没有,可向警方电话求证。
  
    “公安部门将会继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吴国强介绍,造谣传谣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倘若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构成严重后果,使得公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可构成刑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

发表于 2016-4-15 17:37: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再支持
发表于 2016-4-15 20: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发表于 2016-4-16 10: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了个去,顶了
发表于 2016-4-16 14: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发表于 2016-4-16 18: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支持都昌网
发表于 2016-4-16 21: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看
发表于 2016-4-17 09: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抢沙发的!哈哈
发表于 2016-4-17 12:4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6-4-17 17:03: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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